强化科技支撑。健全水利科技制度体系,完善创新激励机制,落实配套政策与措施,探索水利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强化以质量为导向的科研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科研力量,帮助泗阳谋划争取重大项目、推广科研科技成果、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开展雨洪资源利用、尾水导流等专题研究,不断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贡献水平,助力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水利改革
加快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多评合一”制度,简化方案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梳理行政权责事项,制定出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深化农村水利改革。深化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和网络,充分激活发展内生动力。将农村水利管护工作纳入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范畴,建立稳定的工程管护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等原则要求,破解农村水利工程管护难题,全面实现组织领导、水价核定、工程管护、用水管理、资金落实、绩效考核“六个到位”。
深化河湖长制实施。健全完善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河湖长制工作体制,分级分类细化实化河湖长任务,进一步明确河湖长履职标准,配齐配强河长办工作力量,不断提升河湖长履职效能。进一步完善总河长牵头抓总、各级河长积极响应的上下联动机制,从河长办到有关职能部门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机制,以及政府机关、群团组织、媒体力量、社会公众共同治理管护河湖的整体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进一步压实细化乡村河长责任,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打造老百姓身边“水面清洁、水质良好、岸坡整洁、环境宜居”的幸福河。
(四)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节点化”要求,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政府对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正常衔接和工作协调,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的水利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水利改革合力,协同推进规划实施。
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强化专业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聚焦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实现对河湖空间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土保持、水利资金使用、行政许可等全方位监督与管理。强化考核评估,组织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河湖长制履职考核、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等重点工作考核,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做好正向激励,严格反向问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广泛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增强公众水安全风险观念,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探索水法宣传教育新形式、新途径,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观念。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机制,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与方式,鼓励社会监督水利工作,确保规划公开、程序透明并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