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强有效运输生产力、缓解交通运输压力的同时,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不断趋好。“十三五”期间泰州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344起,死亡744人,事故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2020年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68起、死亡37人,事故总量全省最低,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84.99%、82.55%,下降率分别位列全省第四、第八,下降幅度与全省其他地区相比较为靠前。经泰州市客货营运车辆事故统计分析显示,“两客一危”事故下降幅度较大,2019年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47.06%、40.00%,远高于全省下降率平均水平(14.57%、38.64%),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整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但是事故严重程度波动上升;公路客运事故严重程度较高;旅游客运保持低事故率;普货事故体量大,占比高(84%),严重程度仅次于“两客一危”(0.67),2019年全市普货事故155起、死亡92人,万车事故率和万车死亡率分别为62.28、36.97;出租客运事故降幅明显,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2019年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61.54%、66.67%;公交客运事故总体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2019年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21.43%、16.67%。

  此外,“十三五”期间全市发生公路事故5881起、死亡2602人,事故总体逐年下降趋势;其中,普通国省道事故逐年下降,但事故密度和严重程度较高,2020年百公里事故起数、百公里死亡人数分别为25.64、15.05,分别低于和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4.30、10.17),单起事故死亡人数为0.59,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30)。农村公路事故体量大、占比高,但在全省农村公路事故中的占比较低,且事故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事故严重程度较低,2020年全市农村公路事故起数在全省农村公路事故中的占比为3.98%,单起事故死亡率为2.24,由高到低排名全省第十二。

  2、安全意识持续强化

  着眼于思想先行,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带头学习并积极宣贯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印发了《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编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学习手册》,邀请了省厅安全专家上门授课,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均举行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通过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有效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3、安全责任有效压实

  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分解为单位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单位领导责任“三覆盖”(机关、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部门监管责任“五落实”(任务、指标、责任、措施、预案)和企业主体责任“五到位”(管理责任、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工作目标,不断细化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力促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有形化和实质化。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平安交通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完善了建立公路、航道、运管等6类265项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警示提示、约谈、重要工作事项督办等3项制度,做到安全生产全覆盖,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成效,汇总形成《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明确各个单位、各个岗位、各个人员的责任清单和权力范围,并在不同的场合进行公开公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春风行动”,组织全市危货运输企业150余名企业负责人、安全主管开展“一法一条例”集中宣讲和安全警示教育,181人通过培训考核。

  4、本质安全强化巩固

  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性能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安保、重点领域安防建设等各项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836公里,销号四、五类桥梁823座,完成6131座桥梁限载标志的设置工作,基本实现县乡道以及通镇村公交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100%。加大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处治隐患里程264公里,完成国省道危桥改造13座,实现全市四、五类桥梁清零。港口设施设备安全性能进一步提升。开展化工储罐安全性能检测,对全市309只储罐100%完成检测,涉及危化品的均已安装紧急切断阀、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高液位联锁装置。载运工具安全性能进一步强化,安装公交车辆防护设施1394台。制定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管理办法,持续加大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推广应用力度,实现“两客一危”车辆近100%安装,并逐步推广应用至城市公交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领域。

  5、风险防控不断加强

  道路运输领域,突出抓好超限超载治理,建立路警联合治超常态化工作协作机制,以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严格实行公路治超24小时值守,坚持站点联合执法和流动执法相结合,并将超限超载工作向农村公路延伸。对查获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00%立案查处,超限超载治理成效显著,实现全市超限率为0.56%,远低于2%的省控线。强化“两客一危”挂靠清理,制定出台《泰州市“两客一危”挂靠车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不合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深化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开展系统严重报警信息未按要求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15家企业进行约谈,督促企业切实抓好“设备维护、业务培训、严格奖惩”等整改提升。水上交通领域,加大“三无”船舶打击力度,将“三无”船舶整治纳入“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船舶、港口、口岸、人员等全领域、全链条排查监管,坚决打击“三无”船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内河水域基本实现“三无”船舶清零目标。港口营运领域,推行动火作业第三方监管,对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实施一级或特殊动火作业的,实施从严审核。强化非法码头整治,通过认真排摸形成非法码头拆除清单,推动乡镇政府全面完成码头拆除任务,并组织开展码头整治“回头看”活动。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一批公路水运工程重点项目获评省级示范工程和省级示范工地。铁路领域,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闭环整改,并制定出台相关督查方案及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铁路沿线安全与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合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高效落实。

  6、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提升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在扎实组织交通运输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遵循与企业组织构架嵌合、与企业内部管理同步,推进企业实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的理念,建立了责任到班组、到岗位、到人员的常态化风险管控体系,按照安全管理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的“六化”要求,实施安全生产防控,建立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的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市具备考评条件的23家危化品港口企业均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其中有16家取得一级达标证书;51家道路危货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其中有4家从事剧毒、爆炸品运输的企业通过一级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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