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按照国家水网建设布局,构建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等多功能一体化的现代水网,不断提升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入江水道沿线以提升改善水生态环境为重点,依托江淮生态大走廊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协同南水北调二期工程建设,实施山水林田路统一治理,恢复和改善生态功能,建设幸福河湖,美丽广陵。沿江地区规划以长江治理与保护为核心,加快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和河势治理,推进滨江带生态修复和重要支流生态治理,提升长江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城区加强内部河道治理和排涝能力提升,推进城区智慧水利建设,科学引领全区水利信息化进程。
2、强化水利监管能力
全面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各项要求,以严格规范的水利监管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和节约与保护,严格“合理分水、管住用水”,推行水资源精细化管理;强化河湖管理和保护,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加强重要水域面积动态监测,维护河湖空间完整,严格涉水项目准入,严格长江采砂管理,保障河湖功能完好。加强岸线分区管控,严格开发利用监管,促进岸线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化、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管理,加强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强化防汛抗旱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3、增强水利发展动力
着力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努力破解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升治理效能。增强法制保障能力,健全水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增强数字赋能能力;构建安全实用、科学精准的智慧水利总体框架,以水利数字化引领水利现代化。增强文化弘扬能力,加强水文化顶层设计,保护好优秀水文化遗产遗存,建设好高品质水文化载体,讲述好优秀水文化故事。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强重大问题科技攻关,加大适用性成果推广应用,强化水利科技战略支撑。增强人才驱动能力,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水利现代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三、发展任务
“十四五”期间,围绕广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增强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抓好“护水”“治水”“管水”“节水”,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健全水资源高效利用,加强民生生态水利建设,重点实施防洪除涝、供节水、生态修复、农村水利、水文化传播五大工程,严格涉水事务监管,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开启现代化新征程。
(一)防洪除涝工程
全面实施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巩固完善流域防洪能力,加大区域治理力度,补足城市防洪排涝突出短板,努力构筑安全可靠、协调配套的防洪减灾体系,筑牢防洪安全屏障。
巩固完善流域防洪能力。继续推进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在一期工程建成的基础上,实施江堤防洪能力提升二期工程,加固镇扬港段堤防;加固廖家沟西堤,巩固入江水道整治成果。
加大区域治理力度。综合整治北洲主排河,北洲大圩整治内部河道,增加排涝动力。加固内夹江南堤,整治送水河。加固京杭运河薄弱段堤防,治理入江水道局部坍塌段。
补足城市防洪除涝短板。加固、拆建京杭运河沿线的送水闸、退水闸、横沟东排涝站、红旗闸站、反坎河西闸、甪里闸等建筑物;整治七里河等支流,更新改造红卫、九五等城区泵站6座,扩建施桥翻水站,新建韩西河西闸、朱家河西闸、太平河闸站闸等。
(二)水资源配置与节约工程
实施广陵开发区引调水工程,沙河北延沟通京杭运河;围绕水源地保护,实施三江营和廖家沟水源地保护区监管与防护工程。每年创建省、市级节水型载体8家。
(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幸福河湖工程。统筹推进“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先进水文化”相统一的幸福河湖示范创建工作,每年打造2条幸福河湖。
城乡水系连通及生态治理工程。广陵新城、广陵开发区、汤汪乡内部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延续“十三五”,实施头桥、李典、沙头镇农村河道水系连通及生态整治;湾头镇沟通恢复北部老古运河历史填埋河段。
(四)农村水利工程
实施沿江中型灌区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县乡河道轮浚与生态建设,每年挑选3-5条河道进行生态打造;推进小流域治理,持续实施水土保持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5平方公里。
(五)水文化工程
建好水文化载体。依托重点水利工程、水利风景区和河湖公共空间,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水文化展示载体。新建长江大保护主题园、刘公闸水利公园。配合打造扬州古城区开放式运河水文化博览展示片区。
讲好水文化故事。充分挖掘长江、大运河的治水遗址遗存、名人名事、精巧技艺,利用新媒体扩大水文化传播力度、丰富表现形式,讲好水文化故事,展示“水韵广陵”的独特秀美。
(六)严格涉水事务监管
全面加强涉水事务全过程、全要素监管,推进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1、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
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目标,落实水资源监管各项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节水评价制度,强化水资源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刚性约束;规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完善取水工程核验和取水许可发证、延续、变更、注销等程序;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建立取水单位基础信息库,健全取水口监管名录;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取用水行为监管,依法查处无证取水、擅自取水、超计划取用水、超采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水资源指标刚性约束。持续开展日常节水综合督查,加强取用水过程监管。推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工业园区循环用水改造;推进区域供水和供水管网配套建设,普及节水型技术器具;推进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项目建设。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发展节水产业。研究制定节约用水奖补办法,完善社会资本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用好“节水贷”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