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配套基础设施,优化产业环境

  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坚持规划引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打造布局合理、适度超前、高效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到2025年,建成充(换)电设施7000个。鼓励加快公共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居住小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提高充电设施使用率。鼓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探索“统建统营”模式。鼓励开展换电模式运用。

  推进智能路网建设。以车路协同发展为纲领,统一通信接口和协议,推动道路基础设施、智能汽车、运营服务、交通安全管理系统、交通管理指挥系统等信息互联互通。试点部署由路侧感知、路侧通信、边缘计算等单元构成的智能道路基础设施,优先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应用示范。推进c-v2x车联通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区域性覆盖,为车辆与车辆、车辆与云平台、车辆与道路基础设施之间提供低时延、高可靠、高密度的通信服务。

  推进加氢站建设。在港口码头、化工园区、示范公交线路起点等地建设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低碳的原则,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7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加氢站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综合党委作为引领,有效发挥党建赋能产业发展,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发展合力。聚焦产业布局优化、重点项目招引和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推进机制。

  (二)优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专项政策。鼓励各地政府积极支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不断壮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规模。

  (三)用好产业基金。用好绿色产业发展和科创母基金,重点支持优质的汽车及零部件项目,通过直投、跟投、设立子基金等多种模式,投资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项目,扶持汽车产业做大做强。

  (四)完善金融创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主体联合资本机构开展电动汽车消费、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智能网联汽车场景商业化运营等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强化人才支撑。促进产教融合,鼓励高等院校设立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专业,与企业联合制定培养计划、开展教学实践,健全新业态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程机制。加快引进各类专门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和技术创新团队,保障技能型人才供给。

  (六)鼓励信息共享。引导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有序推进行业数据开放,鼓励建设车联网数据平台,为智能网联道路测试试验与示范应用提供数据支撑。鼓励开展基于电网、储能、分布式用电等元素的新能源汽车云平台试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的双向互动。鼓励构建充电设施、智能道路设施、营运车辆、停车场和车联网等统一的行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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