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 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资源
扬州市城市更新等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地区效应、溢出效应和互联互通效应,对于扬州的要素流动、产业集聚等具有重要影响。而地方公共融资项目一般具有投资期长、投入较大、收益率偏低的特点,与商业性金融机构追求短期、安全、高回报率偏好不匹配。
政策性金融是地方政府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资源,政策性金融具有政府资源整合优势,能通过跨期盈利方式解决较长期的公共融资难题;具有政策性、优惠性和引导性的特征,能够实现金融中介功能与政府协调功能的有机结合,进而参与地方重大产业政策的制定,实现规模效应和跨期效应。
当前,新冠疫情给地方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单纯依靠商业性金融机构市场化配置方式,难以实现资金的大规模集聚和有效配置,必须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资源,推动地方公共融资项目建设。
3、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鼓励银行机构综合运用投贷联动、债转股、银行间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工具,以及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及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方式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资产证券化创新产品,积极利用基础设施领域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创新工具。
4、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健全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精准性与有效性,确保普惠金融业务持续发展和服务持续改善,提升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加大普惠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和信保基金作用,构建常态化多层次融资对接机制,持续推进信贷投放向普惠民营小微企业、城乡居民等市场主体倾斜。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畅通金融供给渠道,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扩大无还本续贷应用范围,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户(组织) 等市场主体,力争“十四五”期末普惠型金融领域贷款余额占比不低于17%。
5、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动保险机构、第三方科技公司、政府部门多方合作,打造“线上 线下”的多层次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风险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功能,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发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医疗服务、校园安全、道路交通事故、公众营业场所火灾责任、电梯责任等领域责任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产品体系,提升主粮、生猪、禽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保障水平。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规范发展养老保险,扩大商业养老保险覆盖面。
(二)持续推进金融创新
1、坚持服务创新。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聚合与重构。推进扬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和金融信息在平台汇集,促进企业信用信息挖掘与运用。支持投资咨询服务公司和征信公司建设,探索打造“征信 产业链”服务新模式,推动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融资需求、信息查询、中介服务等资源整合力度,实现网络化、一站式、高效率融资对接。
专栏2 建立和完善地方征信体系
随着征信技术如征信数据源和征信模型不断创新,数据规模越来越大,数据维度越来越多,全国统一的动产质押登记系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等逐步建立,多层次征信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央行征信中心、地方征信公司、民营征信机构(商业征信)、互联网企业(个人征信业务市场化)均各自发挥其功用。
“十四五”期间,要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逐步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
2、加强产品创新。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主动减费让利,推动银行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联动合作,提升服务质效,全力压降企业融资成本,努力满足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费用补贴、风险补偿及建立资金池增信等方式,鼓励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三农”、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等需求的专项金融产品。结合实际需求创新数字金融产品,构建数据驱动型业务发展模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附加值高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银行机构内部尽责免责制度,总结推广“银税互动”“银公(公积金)互动”等新型服务模式,加强农业地理标志产品专项贷款探索实践,不断提升小微和“三农”贷款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分地区、分行业、分类型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持续跟进对接合作成果。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会诊帮扶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固化工作流程,加强服务协同,形成更快反应、更高精度的企业融资难化解方案。
4、发展科技金融。支持金融企业、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管理部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改造业务流程、优化风控模式、创新金融产品,重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贸易金融、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线上化和数字化水平。引导银行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完善专列信贷额度、专属审批流程、专项考核激励、专享创新产品和专门队伍配置等保障措施,为科技企业发展提供一揽子综合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加大“苏科贷”推进力度,强化政策激励,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强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培育,鼓励银行机构选拔复合型人才,开展不同领域交叉培训,建立科技金融专家库。加强长三角金融科技合作共享,提升金融科技赋能扬州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5、推广绿色金融。围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积极对接国家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探索构建绿色金融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制定绿色金融行动方案。鼓励金融机构稳妥开展基于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绿色电力证书等环境权益抵押质押融资业务,对风电和光伏等行业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加大对绿色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力度,鼓励开展并购重组,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支持符合要求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力争到“十四五”期末,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减排收益权等环境权益抵押融资业务取得突破,绿色债券发行初具规模,绿色投资和绿色保险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功能充分发挥,初步建成与经济绿色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及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