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生态文明教育。加强实用环保科普知识、环保基础法律法规、农村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的危害性宣传,营造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氛围,唤起农民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平衡生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培养绿色、低碳、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村民持续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鼓励生态种养模式。

  (2)丰富生态文明宣教渠道

  强化新闻宣传。加强环保网络宣传,持续维护“生态武进”微信公众号,提高“生态武进”关注度;做深做细新闻媒体宣传,挖掘生态环境鲜活素材,充分利用官方门户网站、“生态武进”、武进新闻,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通报相关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和环境状况信息,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事实情况和处置措施,建立年度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布机制,积极回应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舆情收集研判和舆论引导,增强舆情分析研判能力,对涉及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开展专题研究;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的审看、报送和回应工作,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关切;加强深度报道和伴随式采访,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开展伴随式采访,真实反映环保一线实情实景,增强宣传感染力。

  加强社会宣传。做好六五环境日暨武进环保宣传周等宣传,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环保节日,组织“生态文明知识竞赛”、“践行绿色环保、爱护地球母亲”、“生态文明征文活动”等;深化“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生态环境部优秀公众参与案例”和“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推荐“最美生态环保铁军人物”;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社团特别是高校环保社团等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生态环保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通过座谈、培训、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环保社团等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联系,广泛动员环保社团等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优势和特长,参与污染防治知识科普宣传和生态环境相关社会实践活动。

  (3)建设生态文明宣教基地

  巩固现有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社区、乡村、公园、企业和农业基地的绿色生态化,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生态文明教育洛阳实践基地、遥观镇生态文明教育垃圾分类科普宣教中心建设,支持洛阳初级中学、夏溪小学等建设国际生态学校;以具有重要生态教育意义的自然保护地、博物馆、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型企业等为载体,完善环保宣传基础设施,扩大生态文明宣教基地数量。

  3. 着力提高公众参与水平

  (1)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机制,建立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建设“绿色积分”体系,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环境治理;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环保网络举报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圆桌对话、陪审听证、巡防调查、有奖举报等制度建设,推进公众在环境法规和政策制定、环境决策、环境监督、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宣传教育等五大领域的参与力度;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建设武进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鼓励镇、街道、园区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2)高效处理信访问题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深入排查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分类处理,对排查出的环境信访矛盾,分门别类,逐案分析,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坚持责任到人,把突出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的化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推行信访办理“三反馈”制度,要求在信访办理“事前”、“过程”、“结果”三个阶段向合法信访人进行反馈沟通,解决因信访调处反馈不及时、不到位引发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简化群众信访问题解决程序,细化信访事项处理流程,提高信访事件处理、办结和信息反馈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发挥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的“桥头堡”作用,让生态环境信访成为服务大环保的“信息源”和检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试金石”。

  全力抓好积案攻坚化解工作。开展及时就地化解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和生态环境局长接访、环境信访督政约谈。强化网络舆情的监测与引导,将网络投诉纳入环境信访范畴,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工作平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在环境污染信访诉求问题解决过程中,有效落实“污染企业的主体责任、当地政府的网格监管责任、承诺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目标的拆迁责任、政法系统的诉访分离责任和环保部门依照法定途径清单依法分类处理环境信访诉求问题的责任”等五大责任,确保问题解决到位,提高就地化解率和群众满意度,做到合理合法有效的环境信访诉求受理率、答复率100%,重点环境信访办结率100%,合理合法有效的环境信访诉求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

  (3)强化环境信息公开

  健全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武进区大气和水等环境信息公开、监管部门环境信息公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定期发布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年报;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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