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县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是积极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面对复杂变化的国内外发展环境、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县城镇住房供应数量与结构、改善需求、建设质量以及管理水平等,都将体现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肩负更高的使命。

  一是区域联动发展带来新需求。我县作为“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淮海经济区的同频共振区域,要借此加强与徐州城区、宿迁城区联动发展,积极对接升级区域产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的互通互联,不断汇聚人流、物流、信息流、技术流,构建人地统筹、城乡互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系。依托交通资源、土地空间、产业基础等方面的优势,坚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加就业,大力提升中心城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提升中心城区宜居宜业水平,给城镇住房发展带来新的需求。

  二是住房制度改革提出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调,加快构建房地产长效机制,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我县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持续收紧,稳步落实“一城一策”,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控制库存进一步增长,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通过存量挖潜和多主体供给满足和支持自住需求,防范与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住房保障政策将会深化落实,积极降低高层次人才、乡土人才、返乡创业人才购房门槛,切实解决外来人口住房困难问题。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着力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居住品质。

  三是住房消费升级使住房结构性供给转向高质量。我县正面临严管下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处于居民住房需求日益多样化的关键时期,城镇住房发展需要适应人口结构和居住生活方式的变化,应当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大力发展高品质、绿色化住房。青年群体购房将继续以中小户型的刚需住房为主,中老年群体则会更加关注医疗、教育、商业及养老等服务配套设施更加完善的区域,关注品牌房企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更加倾向于改善型住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深,中心城区内的住房发展应当考虑适老化、康养式房产发展。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省、徐州市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性思维,深入实施“五五工程”,坚决落实“房住不炒”核心指导思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全面落实“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为美丽新睢宁建设提供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民生为根本,强调住房居住功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顺应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有效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转型,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对市政和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的需求,打造人才向往、市民热爱的幸福城市。

  ——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着力解决住房方面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我县在住房发展中的职责使命, 统筹处理近期与远期、保障与市场、租赁与销售等关系,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商品住房建设,均衡发展商品住房和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创新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有序扩大住房供应,满足城镇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因地施策,分类指导。坚持住房发展与我县基本县情相适应,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强化政府主管部门合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结合各片区住房发展的实际,分区施策,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市场租赁住房与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实行分层次保障,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做到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引导住房消费市场合理发展。

  ——绿色节能,转型发展。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积极推行和引导合理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以提高住宅质量和性能为重点,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引导和推进全装修住宅发展,提高住宅建设的质量、品质和效率,加快住宅产业化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做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

  “十四五”时期,中心城区住房发展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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