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诏安县人民政府

  目 录

  总 则 1

  一、目的与依据 1

  二、规划定位 1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1

  四、规划期与基准年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2

  一、矿产资源概况 2

  二、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4

  三、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 4

  四、面临形势 6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8

  二、规划目标 8

  三、远景目标 9

  第三章 矿产资源产业发展 11

  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11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1

  第四章 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 13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13

  二、勘查规划区块 13

  三、探矿权数和新增资源量 13

  四、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3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5

  一、矿产资源开发强度 15

  二、开采规划区块 15

  三、矿产资源开采管理 16

  四、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17

  五、节约集约利用 17

  六、净矿出让 18

  七、保护资源,保护矿业权人正当权益 18

  第六章 建筑用砂石矿山布局 19

  一、需求预测 19

  二、严格建筑用砂石矿山准入条件 19

  第七章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 21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1

  二、绿色矿山建设 22

  三、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4

  第八章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7

  一、监管手段 27

  二、储量动态管理 27

  三、各部门执法合力 28

  四、矿产资源国有收益应收尽收 28

  第九章 规划保障措施 30

  一、健全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30

  二、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30

  三、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30

  四、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制度 30

  五、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机制 31

  六、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31

  七、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31

  总 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提高矿产资源对本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资源效益的和谐统一。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2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要点》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60号)要求,以及《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有关精神,在诏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框架下,编制《福建省诏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定位

  《规划》是诏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规划》适用范围为诏安县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所列在本行政区域分布的矿种(地下水、河道建筑用砂除外)。

  四、规划期与基准年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矿产资源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诏安县位于福建省的最南部,地处闽粤两省的交界处,行政上隶属漳州市管辖。辖区东连云霄县,东南面为东山县,北接平和县,西部、南部与广东省饶平县毗邻。辖区区间地理坐标:东经 116°55′~117°22′,北纬 23°36′~24°11′。全县管辖十个镇、五个乡和两个工业区,下辖217个行政村,14个社区,全县陆域面积1293.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273平方千米。诏安县靠近北回归线,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日照时间长,多年平均气温21.2℃,多年平均降水量1513毫米,降雨多集中在4~9月;全年无霜期350天以上,常年主导风向为偏东风和东南风,夏秋季节多有台风。

  诏安县水陆交通发达,已形成较为完善的铁路、公路、水路交通网络。铁路有厦深(沪深)高速铁路斜贯全境,设有诏安站。公路有沈海高速公路主线、复线穿境而过;国道324线北接云(霄)、漳(浦),南与广东省对接,途经梅洲、四都、金星、桥东、南诏及深桥等乡镇;省道309线由平和县大溪镇入境,自北向南途经官陂、霞葛、太平、建设、西潭与诏安县城相连。港口与海运有诏安港区梅岭作业区。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85.75亿元,其中采矿业年产值3277.37万元,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本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矿产资源概况及主要特点

  诏安县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主要有地热、铅矿、锌矿、银矿、绿柱石、锆英石、稀土矿、金红石、磷钇矿、独居石、钛铁矿、黄铁矿、泥炭、钾长石、钠长石、玻璃用砂、水泥标准砂、脉石英、高岭土、砖瓦用粘土、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砂岩、饰面用花岗岩和矿泉水等25种。截至2020年末,全县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7种(不含建筑用砂石),占全市探明资源储量矿产种类的37%。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3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2种,非金属矿产10种,水气矿产1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区总数32个,其中,中型规模矿区2个、小型规模矿区13个、零星分散矿点17个。

  矿产资源主要特点:

  ——诏安县矿产资源总体比较丰富,其中水泥标准砂的资源储量在全市矿产资源中所占比重较大,以水泥标准砂和高岭土为本县优势矿产。

  ——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总体不高,保有资源储量分布不均。除地热、泥炭和矿泉水达到详查及以上勘查程度外,其余矿种仅达到普查,目前金属矿产仅少量被开发利用(狮地凹铅锌矿)。

  ——矿床规模普遍较小,中型以上的矿床所占比例较小。

  ——目前以建筑用砂石为主的开发格局,其它矿种多数处于小规模开采或未开发利用。

  专栏一 截至2020年诏安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序号 矿产代码 矿产名称 矿区数 资源储量单位 查明资源储量

  1 17050 地热 2 立方米/日 322.27

  2 32007 铅矿 1 金属量、吨 116.14

  3 32008 锌矿 1 金属量、吨 635.49

  4 42202 银矿(伴生矿) 金属量、吨 13.76

  5 52600 稀土 1 轻稀土氧化物、吨 149.00

  6 独居石 1 矿石、吨 1366.00

  7 52501 磷钇矿(伴生矿) 矿石、吨 238.00

  8 绿柱石 1 矿石、吨 1.96

  9 74950 泥炭 1 矿石、吨 174.30

  10 83290 钾长石 2 矿石、万吨 46.24

  11 83290 钠长石 1 矿石、万吨 18.20

  12 83995 水泥标准砂 1 矿石、万吨 24.44

  13 83991 玻璃用砂(伴生矿) 矿石、万吨 68.50

  14 83950 脉石英 2 矿石、万吨 46.67

  15 84150 高岭土 7 矿石、万吨 558.02

  16 84712 饰面用花岗岩 7 荒料、万立方米 80.27

  17 97010 矿泉水 4 立方米/日 306.70

  合计 32

  二、基础性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

  (一)基础性地质调查

  全县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航空磁测、区域水系沉积物测量;已完成大布幅、四都镇幅、大溪幅和宫前村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矿产资源勘查

  第三轮规划期间全县无持证探矿权。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第三轮规划期间,本县共审批新立采矿权6个,收取矿业权出让收益428.62万元。截止2020年末,全县持证矿山9个,处于生产状态的矿山4个,其中饰面用花岗岩1个、建筑用花岗岩3个,年采矿石总量49.6万吨,年产值3277.4万元。

  专栏二 2020年诏安县矿山开发利用统计表

  序号 矿产名称 矿山数(个) 产量 产值 (万元)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1 饰面用花岗岩 1 1 矿石量、万吨 14.326 14.326 2470.00

  2 建筑用花岗岩 8 8 矿石量、万吨 35.27 35.270 807.37

  合计 8 1 9 35.27 14.33 49.60 3277.37

  三、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成效

  基本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各项规划目标与任务,取得较好成效。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面推进新设采矿权竟争性出让,积极推进建筑用砂石采矿权“净矿”出让;依托gnss检查平台,聘请专业技术队伍建立每季度持证矿山巡查制度,针对矿山生态治理恢复情况、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等非法开采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维护我县矿产资源市场秩序,保护国有资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引进先进设备,改进矿山采选加工工艺,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达到100%,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基本达到规划指标要求。

  矿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山,矿山总数由2015年的38个减少到2020年的9个;矿业结构趋于合理,大中型矿山占矿山总数的比例达到89%。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全县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现状调查,系统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调查成果录入矿政系统,实行“调查—规划—治理”全流程台账式管理,并编制有《福建省诏安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5年)》。到2020年末,我县已完成沙帽山、山斗山和西姑山3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采取“自然恢复 人工促进”和工程治理措施,治理总面积485亩(合约32.4公顷),投入治理资金约800万元,并经专家组验收通过。

  专栏三 上一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类 别 指标名称 2020年规划指标 2020年完成指标 完成情况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万元) ≥7000 3277.4 未完成 预期性

  基础性地质调查 1:5万区域地质调查 (幅) 2 进行中 未完成 预期性

  1:5万农业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200 进行中 未完成 预期性

  1:1万农业地质调查(平方千米) 50 进行中 未完成 预期性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地热勘查(个) 2 0 未完成 预期性

  新增资源储量 地热(立方米/日) 100 0 未完成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实行开采总量调控矿种 水泥标准砂(万吨) ≤1 0 完成 预期性

  矿山总数(个) ≤27 9 完成 约束性

  普通砂石(机制砂)矿山数量(个) ≤14 8 完成 约束性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 大中型矿山比例(%) ≥70 89 完成 预期性

  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预期性

  绿色矿山比例(%) >30 0 未完成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公顷) ≥30 32.4 完成 约束性

  规划指标属性:预期性指标是期望达到的发展目标,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的指标;约束性指标是在预期性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并强化了政府责任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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