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安排供水及再生水利用工程,提升水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城镇供水安全系数不低于1.3,农村供水计量收费率100%,推进自备井置换。北部地区再生水管网覆盖长度增加至241公里,市政杂用水利用量提升至1100万立方米。
本规划安排海绵城市建设、积水内涝治理工程,提升海绵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至40%,有序调控径流量,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本规划安排水务大脑建设任务,提升资源集约化能力,提高资源应用的综合效益,提升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发挥投资效益,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水务信息化资源共享整合平台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第三节 不利环境影响
一、规划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河道治理及生态修复、雨水调蓄区建设工程对河道的土方开挖、疏浚、回填及水工建(构)筑物(包括泵站、闸坝等)建设,将改变河流原有的自然特性和天然水流状态,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对原有地貌及自然景观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此,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减少不利影响。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工程占地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规划工程建设期间将涉及永久和临时占地,并需拆迁各类建筑物。对植被造成破坏的,可通过场地植被恢复、绿化荒坡等措施加以补偿;对占用耕地的,可通过采取占用期补偿、竣工后复耕还田措施减少不利影响。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期间对居民的影响
规划建设项目施工期将产生“三废”及噪声的污染,将对当地的交通、居民生活、工厂企业的生产和农作物生长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干扰和暂时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减少不利影响。
第四节 规划实施建议
为了更好体现本规划实施对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应采取措施进一步减缓规划实施后和实施过程中的不利影响。
一、减小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
加快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在规划实施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中,建议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现有再生水厂升级改造等污水治理工程。针对我区所有现有、新建和扩建的再生水厂,均在臭味散失严重的构筑物中设置除臭装置;针对稻香湖再生水厂和上庄再生水厂,将污水处理区全部设置于地下,从而消除臭味影响,使臭气对厂内及厂区周围居民区的空气质量影响降至最低,并为运行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厂外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障再生水厂内工作人员和周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减小建设工程产生不利影响的防治对策
河道治理、雨水调蓄区建设等建设工程的影响存在不确定因素较多,需在项目立项之初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经多专业、多部门沟通协调后,完善优化各项方案,减少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减小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组织施工和采取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减轻对当地交通、居民生活、工厂企业的生产和农作物等的影响和干扰;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应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完建后,应做好水土保持和复耕,尽可能将施工弃土运至渣土消纳场,并结合再生骨料等无害化资源将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渣土进行再利用。
第五节 主要结论和建议
一、主要结论
(1)本规划各项工程实施后,可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全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2)规划项目可能产生主要不利影响包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占地产生的不利影响、水土流失,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
经各有关部门、行业及地方政府相互配合协调,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管理等手段后,可使不利影响得以减轻或避免。
经综合评价认为,规划实施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具有可行性。
二、建议
本规划影响范围广,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均有一定影响,建议在规划实施中的项目立项阶段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开展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动机制
形成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多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各委、办、局的沟通,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推动水务建设。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和落实情况,确保区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及长远发展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定期组织对“十四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进行检查评估,保证规划实施落地。
第二节 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工程实施
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争取市级资金投入,保障水务建设区级财政投入;促进多元融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建立稳定的社会资本投资回报机制,健全公平安全的投资环境,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发展,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模式;加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抓住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机遇,将建设资金投入纳入规划予以落实,对规划的重点工程尤其是北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投资使用情况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