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推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转型引导、优化、倒逼和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8.1%,占比超过二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比重达42.2%,同比增长18.1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达50.8%,同比增长10.5个百分点。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9.21%,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67%,年均下降4.3%。
5. 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持续健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出台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措施,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改革后行政执法重心向县市区下移,在原有基础上重新设置县市区执法大队和直属机动大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实现垂直监管;建立以县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全市主要水体的13个水质断面纳入市级生态补偿范围;全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完成生态环境损害磋商案件3起,追缴环境损害数额108.38万元;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湾沚区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0年被生态环境部成功命名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二)存在的问题
1.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需巩固。一是空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pm2.5已成为全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仍待加强;市辖区内存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行业,vocs污染源种类繁多,需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控。二是水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效保障机制仍需完善;乡镇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分布点多面广,水源地监管难度大,难以规避周边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污染。三是土壤环境风险管控任重道远。遗留废弃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等污染源,对周边耕地土壤和地下水带来一定环境污染风险;现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用地安全利用和种植结构调整缺乏行之有效的技术体系和推广示范模式,已有技术集成不足、成本偏高。
2. 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仍然存在。长期形成的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成为威胁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的主要隐患;长江过境危险货物船舱来往频繁,危化品水上运输安全不容忽视;辖区内非法倾倒危废案件时有发生,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新污染物防范体系亟待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空缺区域,保护力度不够;外来生物入侵危害依然存在,对全市生物多样性构成一定威胁。
3.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与能力亟待加强。生态环境治理手段较为单一,市场手段和社会参与程度仍然偏弱,资源环境的市场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存在环保专业人才缺失、区域人员配置不平衡等问题;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不足,部分监测仪器使用年限较长,难以支撑专业化、精细化监管工作。
4.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消耗尚未实现实质性脱钩,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协调性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能源结构偏煤,煤炭在能源消费中占据主体地位的特征短期内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压力较大;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体量占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仍不够高,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仍需进一步强化。
(三)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将面临众多利好机遇。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建设人民城市带来新发展契机。二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深做实。芜湖市作为长三角规划ii型大城市、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心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及自贸区成员城市,产业特色鲜明、创新活跃强劲、区位交通便利、市场腹地广阔、生态资源良好,为全市生态环境共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发展生态本底进一步夯实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三是长江生态环境修复转向治本新阶段。作为长江大保护四个试点示范城市之一,长江大保护战略的提出,将全面提升芜湖市长江保护修复的科学性、整体性和系统性,促进长江芜湖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十四五”期间,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多重挑战。一是需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碳达峰碳中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工作任务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进一步增加。二是生态环境治理边际成本不断上升。随着全市大规模工程治理任务完成,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小,实现环境质量达标难度逐渐增大,所需付出的边际成本也愈来愈高。三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尚需进一步提升。全市绿色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手段不足,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企业环保法治意识不强,依法治污、依法保护的自觉性不够,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建设人民城市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促进作用,加快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促进生产、生态、生活“三生融合”,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十四五”期间,芜湖市仍处于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爬坡期,必须全方位考虑各县市区、开发区发展定位、产业结构、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差异,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质量核心,远近兼顾。针对“十四五”时期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协同增效。
深化改革,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规划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得显著成效,逐步形成“绿色、共享、高效、低耗”的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