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完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政策支撑体系。健全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学评价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评估制度。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高校院所未实施“沉睡专利”,挖掘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发现潜在许可实施对象。依法简化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审批程序,完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容错纠错机制,实行审慎包容监管。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等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激励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确立精准转化调研、精准转化对接、精准转化培育、精准转化服务理念,努力打通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制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知识产权资源共享方案,提高知识产权成果孵化转化效能。鼓励国有企业分享专利技术。引导大型国有企业加大专利技术许可力度,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成果交易平台。依托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供需大厅和服务集市两大模块,实现我市项目信息和服务信息的展示和交易功能。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标准和转移服务规范,提升信息发布、市场化评估、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水平,打造辐射全市、链接全球、开放联动“一站式”服务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网络。
(四)提升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效能
着重打造地理标志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品牌打造。深入发展“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泉”“丽水山景”的母子品牌矩阵,高水平打造特色系列区域品牌。强化丽水香茶“1 n”区域品牌建设,全力打造中国茶产业强市与世界绿茶特色产区。打造地理标志成果运用示范工程。完善地理标志运用促进体系,试点发展“标志-产品-品牌-产业”发展路径,推动地理标志与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指导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定期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确保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加大地理标志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对现代精品农业的支撑作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具有浙西南特色的现代育繁种基地,建立农业知识产权大数据云平台。推广应用食用菌种植和精深加工等现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的支撑作用,促进传统农耕与现代技术有机衔接,打造三产融合的现代高质量绿色发展农业。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助力共同富裕工程。发挥“云和木玩”“松阳香茶”“庆元香菇”等助力共同富裕的典型示范作用,探索创建知识产权助力共同富裕示范点,推动地理标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与特色产业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生态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
专栏8: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工程
——开展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争当全国乡村振兴排头兵。出台地理标志和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的运用促进政策,强化培育、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提升全市地理标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的品牌经济价值、市场价值、文化价值。加快地理标志、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证明商标培育,高水平打造“丽水山耕”“丽水山居”“丽水山泉”“丽水山景”特色系列区域品牌,更好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动能。
——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持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地理标志、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与特色产业发展、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生态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服务区域经济和产业提升,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产业“十业万亿”工程建设,到2025年,产业超亿元的乡村振兴联合体和农业强镇实现知识产权全覆盖。
五、多措并举,筑建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一)树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明确导向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等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诉源治理,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遏制滥用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对危害健康和安全的假冒伪劣行为打击力度。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充分发挥丽水市公检法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法院、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企业创业创新的科创文创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保护衔接协调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严格缓刑适用条件。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重点推进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文创市场的规范整治,严肃查处侵权盗版和进出口侵权假冒行为。完善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保护体系,加强对以“丽水山耕”为代表的区域公共品牌的维权支持力度。开展种业监管执法,以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种子(种畜禽)、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联动。争取在丽水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巡回审判庭,进一步推进丽水中院在创新活跃、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强烈的地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加强丽水市各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和知识产权特邀调解庭的建设,提供快速便捷的司法保障。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完善跨区域审判协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制度、知识产权纠纷特邀调解员制度和审判技术专家制度,加大专业型知识产权陪审员的培育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协同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领域联合执法,加强驰名商标、中医药、老字号、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托国家和省级资源,推进丽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丽水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库。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优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对接机制,强化行政裁决和调解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地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提升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便利度。继续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以及丽水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开展。
(三)实施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举措
完善案件处理程序,提高审判质效。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审判质效。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质量评查、类案强制检索、疑难问题解答机制,统一裁判标准。明确电子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依法灵活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及转移、举证妨碍推定、文书提供命令等证据规则,合理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有效发挥诉讼保全、公证保全的制度功能,依法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实施律师调查令制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调查取证的违法行为。加强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中国(木玩)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推动各县(市、区)建设浙江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争创中国(丽水)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一体化、多层级、全覆盖”的知识产权整体维权网络体系,打造县域知识产权保护丽水经验。
(四)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