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消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各级政府审批核准重大消防项目和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依据。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成效。
1.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出台《舟山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消防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消防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领导任期目标和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重要内容,逐年落实会商研究、督查考核、通报问责等工作机制。实现消防工作与“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建设的贯通协同,乡镇(街道)全部设立消防工作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络全面建成并有效运行。
2.社会火灾防控治理成效显著。紧盯重点对象、高危领域、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季节性火灾防控,先后针对高层建筑、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民宿(渔农家乐)、寺庙古建筑等开展消防专项整治,督促整改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64家,累计检查单位3.9万家,整改火灾隐患6.1万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389起,死亡3人,受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249.5万元,同比“十二五”时期分别下降18.3%、70%、66.7%、上升60%。
3.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加快完善区域(海岛)应急力量构成,培育组建高层建筑、石油化工、船舶事故、水域救援等4支专业救援队伍。针对石化产业升级实际,出台《舟山自贸区油品全产业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意见》,强化交通、卫健、应急、海事、消防、港航、气象等部门间协作沟通,实现应急力量和装备互补共享。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5支政府专职消防队、24支企业专职消防队全部实战备勤,新增14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灭火救援力量有益补充,征召105名消防文职人员适应全市各地消防工作实际需求。
4.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逐年提升消防经费保障,推动新建消防站3个、改建消防站2个、在建消防站1个,全市投入使用的城市消防站总数增至12个。加强消防车辆和装备统型建设,更新配备各类消防车27辆、执勤器材装备2.2万余件(套),建成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应急通信系统和实战指挥平台。“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消火栓288只,总计3747只,完好率达到98.1%。启动智慧消防智能管控平台建设,远程监控、智慧用电、智能预警等城市消防物联网数据实现归集整合。
5.消防宣传教育阵地持续拓展。推动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发起“全民消防我行动”“应急消防跟我学”大型公益计划和全民消防“大访谈”、消防常识“大宣传”等系列活动。建成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1个、市级6个,“一市一基地、一县一场馆、一镇一体验室、一村一宣传点”的消防宣传体系基本形成。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大使897名、消防代言人150名,发动近万名消防志愿者,开展“进企入户”宣传教育,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逐年提升。
表1 舟山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目标 完成情况
1 年度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死亡人数/十万人 低于0.33 0.09
2 县(区)火灾治理体系 % 100 100
3 新建、改建消防救援站 个 8 6
4 建设乡镇志愿消防队 个 5 5
5 城乡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覆盖率 % 100 100
6 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分 80 85以上
(二)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尽管我市消防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与日趋复杂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差距,火灾隐患存量与增量仍未消减,传统与新生致灾因素相互叠加,职能拓展与力量不足矛盾突出,衍生出系列矛盾问题和风险挑战。
1.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仍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尚不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层层弱化,共商共治局面还未形成。各类产业基地、功能区、开发区未配套消防监督机构,管理“真空”始终存在。乡镇(街道)基层消防监管力量薄弱,原有消防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部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法制观念淡薄,火灾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2.社会公共消防需求不断增多。随着现代化、城镇化加快推进,生产经营消防安全需求趋于多元化,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数量不断增加,海洋旅游衍生的服务行业消防监管依然薄弱,消防安全致灾因素新旧交织、交错复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次生灾害呈上升趋势,台风、暴雨、寒潮、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范对消防工作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3.应急救援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我市油气、矿石、煤炭、粮油等大宗商品贸易规模日益扩大,绿色石化、lng新能源等特色领域发展迅速,综合救援能力还不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现实需要。针对悬水岛屿、海域船舶、石油化工等特殊灾害事故处置的应急救援体系仍不完善,城乡、岛际之间消防救援能力还不平衡。
4.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够扎实。部分地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于城乡建设发展,全国重点镇、一般建制镇消防规划(专篇)时效不强,亟待修编。悬水岛屿缺乏消火栓、消防取水口等市政水源设施,老旧小区消防车通行条件不足,消防通信存在盲区的现状仍未改变。现有消防队站布点、训练设施建设、特种装备配置、物资保障与应急救援需要仍然存在差距。
5.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亟待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还不完善,理念、机制、模式、方法还未适应全媒体时代工作需要,社会化消防宣传保障还不到位,科技化消防宣传体验设施设备偏少、利用率不高。公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与消防培训演练的热情度不高,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常识技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仍需提高。
(三)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1.“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目标定位对消防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为舟山迈进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在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新篇章中,舟山经济社会将迎来更好更快发展,经济能级、开放层级、城市品质将实现跃升,消防安全风险将随之叠加,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建设提供良好消防安全保障的任务极为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