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档案资源数字化改革。完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优化档案管理流程,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档案数据质量。推行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单套制管理,实现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深化档案资源数字化改革,加大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推进力度,逐步建立以数字资源为核心的档案资源体系。加快推进对重要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文字识别(ocr)工作,逐步推进档案数据化。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加强电子公文、电子政务数据、社交媒体、公务电子邮件、新媒体电子文件归档工作。至“十四五”末,市县两级馆(室)藏传统载体档案实现文件级电子目录全覆盖,保管期限30年(长期)以上档案数字化率达到100%,数据化率达到50%;各综合档案馆新增电子档案占新增档案数量的60%以上。
(四)坚守档案安全底线,深化平安档案建设
1.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督力度,推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或不符合面积等要求的馆(库)新建或改造,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推动新一轮县(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舍新建和改扩建,开展绿色档案馆自评工作。加强档案实体安全管理,规范档案保管、档案流转等业务工作流程,提升档案馆库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推进档案信息化核心基础设施设备和系统软件自主可控,全面落实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上网档案信息审查制度和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利用安全,加强对重要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测试。
2.完善档案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档案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加强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追责。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开展国家综合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定期安全自查,重点抓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档案安全演练。规范档案服务外包工作,对涉及档案安全的寄存托管、数字化加工、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
3.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和软硬件安全水平,建立基于自主可控安全设备的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方案。落实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涉密档案和重要档案的存储介质检验和认证工作,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完善档案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档案信息审查制度,推进涉密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清理工作,开展档案网站的日常监控和防护。各档案馆建立自成体系的涵盖所有数字档案、实施长期保存和安全保管策略的资源总库。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建立科学的备份机制,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一用两备”,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异质备份,建立行政村(社区)档案国家综合档案馆备份制度;加强备份工作全过程安全监控,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五)融入党政整体智治,深化智慧档案建设
1.全面融入数字化改革。推动电子归档纳入党政机关各项核心业务数字化运行的流程闭环,夯实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的档案基础应用支撑。拓展档案数据智慧服务场景,打造档案数据助力“三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等重点任务的典型应用。全面开通“查档直通车”,加快推进档案馆(室)数字资源共享利用。推动各级各类档案馆进一步夯实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专用局域网络及设施设备,满足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需求。
2.构建档案工作整体智治体系。全面梳理档案工作核心业务,加快档案核心业务数字化,形成可认知、可量化、可评价的问责体系,融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到2022年,80%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协同,建立档案业务和资源基础数据库,到2025年,档案工作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广泛应用,整体智治新格局全面形成,档案工作实现上下贯通、高效协同。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各类专业档案的数字化、数据化,建设覆盖全面、分类科学、服务高效的部门档案数据仓。聚焦数字乡村、未来社区建设,引导基层档案数字建档。
3.夯实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基础。不断完善电子文件归档系统建设,统筹市、县(区)两级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加快数字档案系统流程重构、技术融合和平台整合,实现档案管理一体化、网络化、协同化、智能化。在原有数字档案馆的基础上,探索智慧档案馆建设,开展智慧档案管理试点。推进党政机关全面建成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信息系统等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鼓励依托政务服务平台构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加大数字档案室建设力度。推进数字档案馆、室拓面提升,到“十四五”末,市、县(区)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100%建成省级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100%建成国家级数字档案馆。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信息技术提升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水平,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向智慧化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建成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定海区、普陀区建成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先行区。
4.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体系。依托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建立更加便捷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联动新机制,推动国家、地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一体化发展,完善区域档案信息资源互认互信、合作共享机制,深化长三角区域民生档案一网查档、掌上查档和电子出证。加大跨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力度,扩大“异地查档、跨馆出证”惠民服务覆盖面。加快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到2023年底,市档案馆建成档案数据共享中心,市、县(区)建成互联互通的区域数字档案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档案管理和服务区域全覆盖。
5.建立档案智能监管模式。全面推进档案政务服务和内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100%实现掌上执法。依托档案行政工作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和归档管理智能监管一体化平台,整合档案资源和业务数据,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等技术辅助档案行政监管和业务管理。依托档案资源建设指数评价,推行档案工作指数化监管,加强相关指数应用和分析,为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六)确保档案工作可持续发展,深化活力档案建设
1.推动档案宣传创新。聚焦“6•9国际档案日”、法治宣传月和重要历史节点、重大纪念活动,精心设计主题宣传,加强市、县(区)档案部门和相关单位联动,营造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强与新兴媒体、融媒体中心等合作,运用公众号传播、网络直播、短视频展播等新技术,增强宣传时代性和吸引力。注重平时宣传,常态化开展档案开放日活动,与中小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建立长期的结对关系,持续深化档案“三服务”工作。加强专题宣传,对重要档案资源开展征集、编研和展览一体策划,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作用。
2.推动档案文化创新。坚持档案文化工作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着力打造红色系列、乡土文化系列、“名”字系列、馆藏精品系列等重点项目,形成一批档案文化精品,加强档案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档案文化走进农村文化礼堂、学校思政课堂等,服务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与宣传、文广旅体、党史等部门文化合作,加强与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资源交流共享,加强市外、省外珍贵档案资源征集。拓宽社会参与档案事务的途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收高校、文化团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档案征集员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档案或委托保管,不断提升档案文化挖掘、开发和输出能力。推进档案文化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学校思政课堂等,全市建成5个以上基层档案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