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清廉队伍。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常态化加强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树好清廉标杆。加强交通队伍和思想教育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交通铁军”。
建设清廉文化。做好清廉建设与行业文明创建的融合,持续完善“一家一走廊”(交通之家和廉政走廊)建设,推进清廉文化上公路、进车站、进码头、入工地、入企业,营造守廉践廉的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环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规划推进过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市级部门协同、上下机构联动、周边地市互动、军民融合发在的综合交通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交投集团的主平台作用,强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用地保障,用好土地政策,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平台,盘活调剂用地、用海指标。建立项目储备库,做深项目前期工作,提高规划精度,加强用地预留。强化资金保障,贯彻落实交通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全力争取国家和省补资金,加大对公益性、保障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化交通投融资改革,支持社会资本等依法合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三)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上级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对接,紧密对接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积极对接国土空间规划等空间利用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廊道,加强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
(四)加强规划执行。充分依托现有平台,实现专班化运作、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确保规划执行良好可控。建立“规划—计划—项目”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划审批项目,增强规划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加强规划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动态评估调整,及时把握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
(五)加强环境保护。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生产、行业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严格执行项目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节能审查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注重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交通行业污染防治,提升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平。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