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建成舟山市应急保障中心,加强相应技术装备和设施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需要。

  2)探索构建军地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应急响应、常态联训联演等机制。

  (7)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得以推进。

  (8)危险化学品企业“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三、总体布局

  1.总体布局思路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立足舟山自然资源禀赋条件优势,以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为核心,以产业辐射为纽带,带动舟山化工行业的区域发展,打造国家级的石化基地。

  2.总体规划布局

  保留“十三五”规划期间的岑港化工集中区、展茅化工集中区、岙山岛化工集中区、外钓岛化工集中点等4个化工集中区(点),参照现有化工园区管理要求,由属地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区域风险评估。

  本次规划在保持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空间布局不变的前提下,将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金塘北部围垦区块、六横小郭巨围垦区块作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拓展区,纳入舟山绿色石化基地进行统一管理,形成“1 4”的整体布置格局,实行省级经济开发区政策。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区块拓展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21〕21号),本次规划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及其拓展区的基本情况如下:

  (1)舟山绿色石化基地

  舟山绿色石化基地规划区域位于舟山市岱山县大小鱼山岛及其周边围垦区域,规划面积41平方公里。目前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已建成面积约2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炼化一体化及中下游石化产业。

  (2)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

  规划面积4.1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经七路,南至纬二路和环岛路,西至毛峙村,北至长白水道。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分为 a、b、c 三个片区。

  定海工业园区东拓展区块产业定位:依托舟山绿色石化基地聚醚多元醇及周边原料延伸发展高端、绿色功能材料,为舟山及浙江省绿色环保产业提供重要支撑。

  (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块

  规划面积2.5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梁衡山,南至纬五道,西至经九路、经十一路,北临新奥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

  (4)金塘北部围垦区块

  规划面积约7.13平方公里,分为东西两片区,其中东片区规划面积3.5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澳牛项目厂区、南至龙王塘水库、西至东片区d1海塘、北至鱼龙山;西片区规划面积3.54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起围垦区 x1 海堤,南起大鹏岛,西至甘池山岛,北至大髫果山。

  (5)六横小郭巨围垦区块

  规划面积约3.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青山路大道,西南至中石化lng项目和省能源集团、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lng项目,北至六横大桥拟定线路以南200米处。

  3.总体布局要求

  (1)新建化工项目应进入规划的化工园区(拓展区)。

  (2)化工园区应严格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目录应明确产业目录、产业类别、生产能力、工艺水平等关键指标。

  (3)化工园区引进企业时,应考虑化工产业的关联性,设置1条相对完整的“上中下游”产业链和主导产业,实现园区内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此外,化工园区不得引进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

  (4)化工园区不得引进劳动力密集型的非化工企业。

  (5)危险化学品新建、扩建项目原则上应设立在化工区内,且应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为社会提供直接、便捷服务的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低风险储存设施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规划确定。

  (6)严格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舟山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7)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舟山市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

  (8)化工园区(拓展区)外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确项目“四至”,原则上不得新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四、规划措施

  (一)本质安全规划

  1.严格把控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准入条件

  (1)严格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舟山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设备、产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

  (2)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准入条件,按照化工行业总体布局要求进入化工园区(拓展区)。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且每3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积极推进在役危险化学品单位自动化改造和提质增效,减少高风险岗位和区域的操作人员数量;对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必须经安全管理(psm)等体系化管理;推动和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研发推广使用无危险性、低危险性的原材料,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4)引导和鼓励产品相近或具备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的企业进行整合优化,对于园区外限制类的项目和工艺,允许企业在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前提下实施“入园进区”的搬迁。

  2.行业改进提高

  (1)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石化园区智慧信息平台建设,促进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app、工业机器人、地理信息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融合创新,开发贯穿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应急管理等多个管理于一体的智慧化信息平台。提升现代石化物流仓储中心、网上交易和化学品保税区等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三废排放等的自动监控,提升安全环保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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