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明确新编兰溪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到2025年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大农业农村用地支持力度,制定兰溪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成效显著的,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指标直接分配到乡镇(街道)。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合理划定入市范围,率先在农产品深加工园区、各乡镇小微企业园项目等领域试点。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深化农村“三块地”改革,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改革试点。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制定乡村地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构建城乡统一互补的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立农用地基准地价系数修正体系,研究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在农用地流转市场建设、农用地资产核算、优化征地补偿制度等方面应用。启动新一轮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全面摸清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底数,大力化解村级债务历史包袱。以农业“标准地”、乡村休闲旅游“标准地”改革促进城市工商资本以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形式与乡村企业实现联合。出台土地流转和杨梅、枇杷等规模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修改完善设施农业扶持政策,鼓励农业主体做大做强。探索实行农文旅项目点状用地改革。探索农村土地信托、证券化等土地经营权资本化新路径,引导土地资源向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集中。结合全市产业用地保障和更新行动,有序有力推动镇村老旧低效工业集中区改造提升,实现集体发展载体空间拓展、资产增值。在宅基地的取得置换、确权发证、盘活闲置农房、有偿使用、自愿退出、土地流转、民主管理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扶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实现农户、村集体与工商资本收益共享。

  25.加大财政资金支农力度

  加大“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农总量资金只增不减。按“增加增量、统筹存量”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实行“大专项 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加快“阳光惠农”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出台完善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意见。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向各级向现代农业园区、各级农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等农业产业发展平台和“兰溪五韵”乡村振兴风情线等方向倾斜。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补偿政策,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兰溪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将各类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形成规模集聚效应,鼓励乡镇街道、农业产业集聚区(含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农业特色小镇)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子基金。成立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基金,实施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与开发。

  26.强化金融保险服务覆盖

  创新农合通信贷产品。研究制定政银担协同的金融支农服务试点项目完善配套方案,围绕兰溪六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及其他特色产业农产品,争取市财政贴息资金,出台“粮农贷”“杨梅贷”“枇杷贷”“富村贷”等特色产业项目融资贷款贴息政策,降低相关农业主体融资成本。促进授信与担保有机衔接,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及损失弥补机制,形成信用评定、授信、信用贷款与担保贷款或抵押贷款相结合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深度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鼓励涉农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适时调整升级优化政策性枇杷低温气象指数保险,把杨梅、茶叶纳入农业气象指数保险范围;持续做好生猪保险工作,扩大覆盖面。创新推出其他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为兰溪农业现代化,撑起坚固强大的保护伞。

  五、重点工程

  我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要通过“支撑条件提升工程、重点平台打造工程、重大目标创建工程、重要标准和重要认证”四大重点工程推进。

  (一)支撑条件提升工程

  按空间布局和主要任务,谋划建设一批支撑项目。主要布局十大重点工程的48个重点建设项目。

  专栏11 十大支撑条件提升工程

  绿色农业发展工程。按“战略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三个层次,布局生产、加工、储运、生产性服务业等建设和发展,重点建设粮食安全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10个项目。

  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以“头雁工程、雁阵工程、群雁工程、归雁工程、鸿雁工程”五大工程,打造兰溪市新型农业农村经营主体体系。重点安排5个项目。

  农业品牌建设工程。以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为依托,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战略,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安排5个项目。

  乡村休闲运行工程。以建设浙江国家农业生态公园为抓手,打造在长三角地区集聚影响力的“古村落文化休闲生活目的地”。着力提升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影响力。重点安排2个项目。

  农村产业帮扶工程。立足现代农业优势产业发展,坚持“精准、巩固、提升、长效”原则,有效提升低收入农户增收水平。重点安排3个项目。

  绿色宜居提升工程。按照“重点建设,特色打造,集群发展”的理念,把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古镇、古村落保护利用作为一个整体,打造“山绿水美、业强民富、居优人和”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兰溪窗口”。重点安排3个项目。

  乡村文化传承工程。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样化。优化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提升村文化礼堂功能,探索多村连建公共文化设施的机制,进一步提升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水平,提升美丽乡村内涵。重点安排8个项目。

  绿色村庄治理工程。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美丽乡村建设向美丽乡村经营转化”的“两个转化”。全面建设党建引领的“党建 美丽乡村”特色基层治理体系。强化“三资管理”,不断拓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新路径。重点安排4个项目。

  乡村人才振兴工程。重点培育带动产业兴旺的领军发展人才、服务乡村生活的专业技术人才、推动乡村建设的基层善治人才、实现生活富裕的创业创新人才、传承乡土文化的工匠技术人才等“五类人才”,突出重点培育一批懂农业、爱农村、能致富、会管理的高素质乡村人才队伍。重点安排3个项目。

  数字乡村引领工程。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智能感知、智能控制等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各领域的广泛和深化应用,建立体系完整、功能健全、应用广泛的数字乡村发展平台。重点安排5个项目。

  (二)重点平台打造工程

  按照“产业集聚、要素集聚、资源集聚”发展方向,围绕“十四五”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谋划布局一批产业平台与服务平台。重点谋划建设“一区五镇七园九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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