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风文明,生活富裕,聚焦农民生活持续改善,基本实现农民现代化

  农民现代化,是农村现代化的核心部分。通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农民丰产丰收质量,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充分分享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展示农民精神文明新风尚,找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落脚点。

  “十四五”期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0.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3%以上。到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1.9∶1以内。

  16.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深入推进“两进两回”,坚持“举贤、育贤、用贤、颂贤、学贤”五贤相联动,注重发挥乡贤和人才的作用,积极挖掘乡贤资源,建立健全乡贤人才库和联系制度,更多地推动项目、人才、资金、技术回归乡村,不断促进优质资源向农村流动。构建“聘请一名首席专家、选派一名科技特派员、结对一所高校院所、引入一个人才团队、培育带动一支队伍、推动一个产业发展”的“六个一”人才结对机制,建立乡村振兴顾问团,选聘全省、全国知名现代农业、美丽乡村、村庄运营等方面的专家加入顾问团,为兰溪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出谋划策、答疑释惑。完善大学毕业生到农业领域创业就业政策,支持返乡青年竞聘乡村振兴职业经理人,完善青创农场培养体系。加大“大学生创业空间”模式推广力度,不断提升创业空间发展水平。“十四五”期间,新培育农创客100名、新农人100名,打造省级示范性青创农场10家。每年扶持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200人。

  17.加快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加快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美丽乡村建设向美丽乡村经营转化”,强化“三资管理”,重点抓好“项目谋划、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盘活三资”。充分挖掘各村资产、资源优势,有效提升村级集体经济自主造血能力。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农村集体闲置及低效资产盘活,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和农业基础设施等,重点发展乡村产业,提升村庄经营水平。依托乡村优美环境、乡土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参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较好的工商企业,以兰溪古村落保护利用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为切入点,联合打造一批旅居村庄、休闲乡村、景区村庄、康养乡村等特色主题村庄。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经营示范村。在农业产业发展优势区域,推广“村集体经济 村控股公司 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 社会资本 农户”等模式,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把农户有序组织起来。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申报土地整治、土地开发等项目,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新的产业空间、新的项目载体。支持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突出“飞地”、“抱团”项目谋划。充分发挥由国有资本、村集体经济出资组建的“兰溪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市级消薄公司作用,通过参股、跟投等投资方式,实现经营收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全部进交易中心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着力在提高农村集体资产收益率方面有新突破。实施《兰溪市村级债务化解五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化解10%的村级债务。成立兴村振兴运营机构和招商工作专班,确定重点招商村,提升乡村振兴运营能力。加大产业招商力度,重点围绕产业协同度高、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招大商招优商,推进重点农业项目落地建设,促进农业主导产业提档升级。到2022年底,全市年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40%。到2025年底,全市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幅达到10%以上。

  18.高质量推进农村“双扶”

  立足现代农业优势产业发展,以“社户对接、产业帮扶”为着力点,坚持“精准、巩固、提升、长效”原则,因户制宜,精准帮扶,综合实施劳动就业、自主创业、金融扶持等相结合的“一户多策”方式,帮助低收入农户广辟就业门路,拓展增收渠道,有效提升低收入农户增收水平。充分发挥产业帮扶带动效应。在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等农业农村产业平台内,专门开辟产业帮扶基地;设立“帮扶车间”、“帮扶作坊”、“帮扶小微园”。通过发展、集聚民宿项目,打造“帮扶 旅游”,实现消薄、产业振兴“双赢”目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推进“三保”、“三托”、“三服”、“三管”等社区服务岗位,就近就地安置低收入农户;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到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中,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低收入农户就业创业综合素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发挥全市16个乡镇招工服务站作用,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更新推送全市招工信息至各乡镇(街道)、村、人员集中地。到2025年,全市打造水果、水产、中药材等产业帮扶基地10个,通过探索“厂房式、家庭作坊式、田间式”多种模式建设帮扶车间6个。帮助低收入农户1000户以上,实现户人均增收万元以上。举办招聘会30场次以上;推出适合低收入农户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每年开展低收入农户技能培训不少于60人,帮扶低收入农户以各种形式就业1000人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达到1.66万元以上,年增长13%以上。

  19.强化农民文化素质提升

  鼓励接受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素质人员从事现代农业、乡村产业。加大农业学历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畅通大学生创业与高素质农民待遇衔接渠道,加快培养一支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积极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等培训,提高农民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开展美食餐饮、家政服务、纺织技术等实用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到2025年,通过与省内农林院校、兰溪市广播电视大学等的人才培养合作,培养本地户籍农业专业毕业生100人以上。

  20.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提质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一约一会一队”即强化硬化村规民约、组建乡风文明理事会、成立文明实践志愿队为载体,发挥农村主体作用和农民自治作用,突出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突出群众自觉参与、突出机制保障,健全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推进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新时代农村新风尚。实施乡风革命。围绕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善落实党员联系群众“走亲联心”机制,用好村务协商委员会平台,持续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在婚丧礼俗整治、基层文化活力、乡风评议推动、文明习惯养成、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特色指标等7个方面开展乡风文明指数测评,不断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基础。注重典型选树,持续开展时代新农民、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系列培育、评选活动。探索制定“兰溪市道德模范”、“兰溪好人”等待遇保障制度,真正让德者有得、好人好报。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诚信红黑榜”定期发布制度,探索建立诚信联合褒奖惩戒机制。探索建立全体村民文明素养星级评估机制。全力争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市(县)域样板。编制发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规范》兰溪地方标准,努力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兰溪窗口”。开展县级实践中心、乡镇实践所、村级文化礼堂三级体系建设。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支持兰溪乡土文艺团组发展,大力扶持兰溪畲族织带工艺、兰溪面塑、兰溪糖画等农村非遗文化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保护发展兰溪摊簧等优秀戏曲曲艺、民间文化。统筹抓好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积分试点、星级文明户评定等工作。推进高水平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路长制”“文明劝导”“结对共建”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打响志愿服务品牌。强化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助推乡风文明建设。规范设置“文化长廊”“乡村记忆馆”“乡贤文化榜”等展陈载体。培大育强乡贤联谊会等新乡贤组织,推进乡贤助力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及“双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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