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12 重点平台打造工程

  综合产业平台 一区

  白露山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黄店镇等 实施

  五镇

  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马涧杨梅) 马涧镇 实施

  女埠枇杷特色小镇 女埠街道 谋划

  中国(兰溪)兰花小镇 兰江街道 谋划

  黄店蜜蜂小镇 黄店镇 谋划

  赤溪荷花特色小镇 赤溪街道 谋划

  七园

  匠康•兰溪现代农业科技园 马涧镇 实施

  基投匠康高粱产业园 梅江镇 实施

  余粮山万亩红柿景观园 黄店镇 实施

  黄店农产品加工园 黄店镇 谋划

  浙江省杨梅农业科技园 马涧镇 实施

  赤溪兰江蟹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园 赤溪街道 实施

  香溪万亩水稻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香溪镇 实施

  九平台

  351国道沿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沿线乡镇 谋划

  水亭“柚香畲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 水亭乡 实施

  锦亭农文旅田园综合体 水亭乡 实施

  兰北森林综合体(含香榧特色园全产业链) 东北部四乡镇 实施

  综合服务平台 兰溪市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研究院 上华街道 实施

  兰溪市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市区 实施

  兰溪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市区 实施

  兰溪市农业农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市区 实施

  国际杨梅研发中心 马涧镇 实施

  (三)重大品牌创建工程

  以赶超争先的精神,瞄准省内外先进目标,争创一批省级、

  国家级荣誉,擦亮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兰溪窗口”金名片。

  专栏13 重大品牌创建工程

  重大品牌 备注

  浙江国家农业生态公园 谋划

  中国水生蔬菜之乡 实施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 实施

  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谋划

  中国首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集聚区 谋划

  浙中果品之乡 谋划

  省粮食稳产高产高效模式示范区 谋划

  省粮食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区 谋划

  兰溪好稻米品牌网红区 谋划

  省粮食产储加销服一体化样板区 谋划

  浙江最甜枇杷园 谋划

  华东枇杷第一村——中国枇杷第一村 谋划

  江南药都 谋划

  省级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县 谋划

  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实施

  省绿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县 实施

  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 实施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兰溪窗口” 谋划

  (四)重要标准和重要认证

  加强兰溪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从农产品生产、民宿(农家乐)、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建设、村庄治理等,全面进行规范。大力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品认证。开展涉农经营主体认证。开展乡村人才技能认定等。

  专栏14 重要标准和重要认证

  重要标准:

  农业农村产业标准。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系列兰溪地方标准;兰溪特色农业产业系列地方标准;美丽牧场、美丽田园建设规范;等级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建设规范;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青创农场)认定规范;兰溪市区域公用品牌管理使用规范。

  新时代美丽乡村标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规范;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规范;“八有八无”示范村建设规范;农村“三大革命”长效管理规范;乡风文明建设规范;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标准;农村“三资”管理规范。

  重要认证:

  主体认证。农药农资经营资格认证;乡村工匠能手认定;食品sc认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

  产品认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认证。欧盟有机农产品认证。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体系

  成立由兰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兼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兰溪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办、市府办相关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同时,成立市《规划》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各相关单位聘请上级行业部门的规划负责人、农林可研院校有关专家、本市及社会相关知名人士、兰溪乡贤等为专家成员,指导《规划》实施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政策要素

  出台和完善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财政、金融、保险、土地、人才等政策。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制度供给,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

  (三)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我市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充分调动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与省内外农业农村科研机构、涉农大学院系等,建立紧密的技术协作关系。不断完善和强化我市三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从全方位、多维度为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四)制度监管

  进一步建立健全标准化农村基层党建、农村“三资”管理、村庄环境治理、村民自治等一系列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村级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制度和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探索建立村特约监督员制度。同时,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建立涉农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评价督导

  建立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以年度为单位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评议评分细则等,采取工作实绩考评评分、日常监督和加减分项等定量测算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城乡融合、推进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和确定等次。相关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与项目安排、评先评优等挂钩,同时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推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镇建设,加强示范镇建设跟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工作,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推动示范镇建设。注重对示范镇建设中特色做法经验的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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