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安全运行压力增大。一方面,慈溪电网为受端电网,本地缺乏大电源支撑,电力主要依靠外部电源输入,受全省电力紧平衡影响,“十四五”时期特殊时段局部地区可能面临供电短缺。另一方面,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接入,对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存在较大挑战。目前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光伏大规模接入,在工业负荷较低的时段易发生主变倒送现象,影响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此外,随着杭甬复线天然气管道、舟山—宁波—绍兴成品油管道等全省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产,油气管道保护责任和安全运行风险将进一步加大。
(三)面临形势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慈溪市能源转型提出了新要求。国家提出“力争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慈溪市能源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一方面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能源消费向清洁化、低碳化、节约化转变,有效控制不合理用能需求;另一方面要加快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加大力度推广光伏、氢能等零碳能源应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面推动能源产供储销用各环节从高碳向低碳转变,为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慈溪样板。
能源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变革。浙江省能源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深化能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电力、油气体制改革,优化能源要素配置,进一步突出能耗双控机制,推进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将为慈溪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输配环节优化、能源价格市场化等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电化学储能、氢能、智慧电网等技术不断突破,带来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为慈溪能源发展提供新动力。
高水平城市化对高品质能源服务提供了新需求。慈溪高水平城市化过程中,新建建筑及存量改造将带来热、电、冷、节能等综合能源需求,电动汽车、氢能汽车等将带来新的能源消费模式,数据中心、5g等将直接带来成规模的能源新需求,新型园区建设将带来对分布式能源系统更高效、更清洁、更可靠的新要求。“十四五”时期,慈溪市加快能源产业发展中新技术的应用,为城市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能源供应与服务。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牢牢把握生态文明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线,以能源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安全保供为底线,以清洁低碳化为方向,以数字化为支撑,坚持整体统筹和系统优化,加快推进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在慈溪的探索和实践,构建安全高效、协调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着力打造全省高比例清洁能源利用城市和氢能产业高端装备制造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兼顾、协调联动,处理好安全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促进能源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良性互动。推进全市能源生产、储运、消费、管理系统优化,提高供应和需求双向互动响应能力。
坚持绿色发展。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坚持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与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举,推动能源发展从高碳为主向低碳转变,能源利用从粗放敞口向绿色管控转变,构建能源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
坚持安全底线。统筹各类非化石能源发展,增强电力系统稳定性。坚持多能互补、系统融合协调发展,健全多元市场供应体系,发挥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加强能源科技创新,以技术进步推动新能源应用和产业发展。以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产业和商业模式创新,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全市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坚持惠民利民。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电、气、热、冷等多品种能源供应,扩大清洁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范围。加快加氢站、充电桩等新能源基础设施布局,提升能源普遍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能源市场监管和运行平衡调节,合理控制民生用能成本,满足人民对优质优价能源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慈溪市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能源效率进一步提高,能源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方位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到2025年,全市能源需求总量力争控制在805万吨标煤以内,年均增速3%。到2025年,煤炭消费较2020年不再增长;天然气消费量达到3.48亿方,年均增速10%;油品消费量41.3万吨,年均增速2.8%;全社会用电量156亿千瓦时,能源领域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市电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左右。积极发展光伏,新增光伏装机18万千瓦。全市储气能力达到7400方,天然气中压管道长度超过900公里。力争建成加氢站5座,氢能供应量达到900吨以上。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70座以上,公共领域充电桩800个以上,自用充电桩4000个以上。
能源利用效率。“十四五”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完成市下达目标,单位能耗水平继续保持全省前列。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
能源创新目标。开展储能电站试点1个,创新型先进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万千瓦以上;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全社会最高负荷的5%。
表2—1 慈溪市“十四五”能源发展目标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年均增速 备注
1.能源消费总量 万吨标煤 696.1 805 3.0% 含杭州湾新区
其中:煤炭 万吨 5.2 5.2 0 市本级
油品 万吨 35.9 41.3 2.8% 市本级
天然气 亿方 2.16 3.48 10% 市本级
2.单位gdp能耗(2015价) 吨标煤/
万元 0.378 0.312 —3.8% 含杭州湾新区
3.全社会用电量 亿千瓦时 122.2 156.0 5.0% 市本级
4.最高电力负荷 万千瓦 265.5 355.3 6.0% 市本级
5.电力装机 万千瓦 94.2 119.8 4.9% 市本级
其中:光伏 万千瓦 83.7 101.7 4.0% 市本级
风电 万千瓦 5.0 5.0 0 市本级
生物质发电 万千瓦 5.6 13.2 18.8% 市本级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1.推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高比例光伏开发利用,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继续支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应用,推动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安装一定比例的光伏发电系统,积极开发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支持利用居民屋顶发展户用光伏。鼓励集中式复合地面光伏发展,创新多元化的“光伏 农渔业”场景模式。加快推进储能技术、微电网技术、智能调控技术等与可再生能源应用相融合,着力发展以分布式、多能互补为特征的传统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模式。“十四五”时期新增光伏18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