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健全促进就业资金保障机制,落实稳定小微企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扶持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加大青年群体职业指导。强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调查失业率制度。维护劳动保障权益,创新劳动关系体制机制,搭建网签电子劳动合同平台,依法完善劳务派遣制度,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完善创新创业平台。充分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创业空间,加快推进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重大创新科技平台建设,打造“数字杭州•双创天堂e平台”,推动全市创新创业平台向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升级。加快建设以骨干企业、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为依托的创新创业基地。鼓励支持新乡贤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农村创新创业和返乡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灵活就业的各项规定,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支持发展“零工经济”、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等新就业形态。

  优化创业生态。深入推进全国“双创”示范城市建设,完善“1 n”创新创业政策体系,大力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扶持等政策落地。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分梯度匹配的多层次人才政策体系。着力构建数据资源应用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 ”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定期开展集线上线下、国内国际于一体的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创业创新项目推介和成果展示等活动,营造宽容失败、勇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十四五”时期,每年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2000家。

  (三)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完善收入分配调整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增加一线职工劳动报酬,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税收、社保、转移支付、慈善事业等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调节机制,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同时保障稳定收入。深化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工资制度,持续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和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的价值实现形式。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优绩优酬绩效工资运行机制。

  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深入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坚持开发性与保障性举措并重,加快构建低收入群体增收体系,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列。统筹实施产业、就业、金融等帮扶举措,增强可持续增收能力,拓宽增收渠道。完善低收入群体动态精准管理,提高救助保障针对性和精准度。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扶贫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着力培育“农创客”。持续深化“联乡结村”“1 x”等结对帮扶工作力度,促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大低收入家庭教育扶持力度。

  专栏 3 高质量就业增收专项行动

  1.就业优先行动。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积极争创“信易贷”全国试点城市。持续开展“杭州无欠薪”行动。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开放线上失业登记入口。深化高质量就业社区创建活动,试点建设基层化、专业化、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综合体。

  2.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建立健全最低工资与经济发展联动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筛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返贫风险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和扶持,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强对农户发展增收的带动能力。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健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培训见习实习,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优化政策扶持,促进毕业生创业创新;做好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实现专项招聘活动常态化;加强岗位推荐、培训指导、创业扶持精细化管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做到100%帮扶。

  4.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行动。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主动性,推动政策应享尽享。强化一对一服务,实施岗位对接、技能培训、政策落实全程跟踪反馈。按需开发储备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难以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

  5.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行动。支持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合理调控社区服务等非全日制就业规模,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岗位信息采集和统计监测制度,把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招聘、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开展差异化职业培训,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技能水平。

  6.促进大众创业行动。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亿元。支持大学生创业园、返乡创业园等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基地,推动就业创业指导站向长三角地区延伸。

  六、健全社会保障网络

  稳步提升民生保障底线,持续优化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高品质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实现社会保险精细化管理,巩固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等积极参保、持续缴费。研究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和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全市基本养老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基本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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