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0.1 81.2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6.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16.67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污染物减排 7.重点工程减排量 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氮氧化物减排量 -

  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

  氨氮减排量 -

  总氮减排量 -

  总磷减排量 -

  污染防治 8. 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 - 75 预期性 市住建局

  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5.6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农业农村局

  12. 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起/万枚) - <1 预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3. 市区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 - ≥90 预期性 市城管局

  应对气候变化 14.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5.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 约束性 市工信局

  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达到13并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市发改委

  生态建设 17.生态空间保护区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10.2 不降低 约束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 7.87 不降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市生态环境局

  19.陆域林木覆盖率(%) 24 25 预期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自然湿地保护率(%) 60.7 不降低 预期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满意度 21.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满意度(%) 93.8 ≥95 预期性 市生态环境局

  注:*为五年累计指标

  三、强化源头治理,推动绿色发展

  强化发展的环境约束,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低碳生活,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提升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持续增强绿色发展活力,在建设高质量扬子江绿色发展示范带中作典范,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

  (一)强化环境约束,坚守绿色发展底线

  充分利用江苏省及扬州市“三线一单”成果,严格执行环境功能区划,有效提升生态环境空间管制效力。强化重点行业发展的环境约束,协调重点行业资源能源利用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合理调节区域开发的规模和强度。实施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限值限量管理,分阶段推进工业园区及周边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测算,有效实施以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要控制手段的环境管理模式,暂停审批“超限园区”新增排放超标污染物项目及园区规划环评。

  结合区域环境制约因素和产业发展方向优化环境准入清单。严格执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在严守环保底线的基础上,依据扬州市及各生态环境管控区的环境资源禀赋,探索建立以涉化(工)、涉重(金属)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实行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条件、差别化的污染减排任务和差别化的排污权交易价格,实施差别化的倒逼管控机制。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沿江石化等重工业有序升级。

  严格控制超出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新增产能,实施过剩产能行业的减量置换。加快推动不符合区域定位、环境承载要求和安全保障标准的存量过剩产能转移搬迁、兼并重组和转型升级。建立落后产能提前主动退出的激励机制,和落后产能常态化淘汰机制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制度,为“高轻优强绿”产业项目腾出发展空间。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建立动态清零整治处置机制,抽查地区落实情况,确保“散乱污”动态清零。

  (二)优化产业布局,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构建江淮生态大走廊绿色产业空间布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主体功能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依据长江大保护和大运河等红线保护区、生态管控区生态空间管制要求,科学安排社会生产、生态、生活各要素,严格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加快破解“化工围江”,大力推进产业“腾笼换鸟”“降黑增绿”,以更严的要求规范沿江、沿运河等地区产业开发。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继续做好沿江1公里范围内违规建设项目及重污染项目的动态监管迁移、拆除,做好运河沿线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关停一批、搬迁一批、整治一批,严格审批重点区域流域建设项目,初步构建长江及大运河沿线绿色产业空间布局。

  聚焦全市“323 1”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化制造业空间发展格局。指导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用地结构调整,高水准推动江广融合区生态科技新城绿色发展和绿色建设,规划g328科创走廊,布局数字产业、人工智能、文创旅游等高科技生态产业,创建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先行示范区。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业,打造扬子津科教园区板块“扬州智造”示范区。重点打造微电子产业园、生物健康产业园、中化仪征新材料产业园等专业化园区平台。严格限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电镀等项目布局。

  根据环境敏感特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布局。在水环境敏感区推动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做好禁养区动态管控。根据水环境敏感特征,合理确定水产养殖规模和禁止、限制和允许养殖区。

  (三)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绿色经济水平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里下河地区水产、水禽、水生蔬菜、有机水稻和丘陵地区畜禽茶果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做大高邮鸭蛋、宝应莲藕、仪征茶果、邗江蔬菜、江都花木等特色生态农业。积极推广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培育扬州特色农产品品牌。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巩固扩大新能源、新光源产业既有优势,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等特色新兴产业,跟踪关注未来能源(氢能源)、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发挥国家级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优势,重点发展半导体照明、智慧路灯等智慧照明产业,优化提升光伏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高效储能电池产业。重点发展先进钢铁材料、特种涂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加快布局航空整机制造和系统集成、机载系统、通用航空、无人机等产业。到 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左右。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改造提升。强化“互联网 ”,推动数字技术与牙刷、毛绒玩具、漆器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提高柔性生产与精益管理能力,推动个性化、定制化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品牌和附加值,打造世界级“扬州产品”。化工、汽车、船舶等主导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化工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化工,向高端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方向集聚;汽车产业围绕“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轻量化”发展方向,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优化提升汽车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机械装备产业重点推进零部件加工向整机生产转变,低端装备制造向高精度、大型化、智能化、节能环保型装备制造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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