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严格预案管理,完善环境风险企业应急处置救援队伍,高标准配备物资装备,加快建设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等,积极举办、参与多层级、多类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管理环境危机能力;持续推进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的八查八改专家核查工作及抽查跟进工作,切实提升重点企业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减少环境风险隐患。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武进战略,逐步启动区域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编制区域突发和累积环境健康风险地图,识别风险区域、风险物质、风险受体、重点行业等,确定区域环境健康风险管理目标和对象;基于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在环境与健康高风险区域增设监测点位;以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高新区、湖塘纺织工业园为重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探索将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融入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

  (2)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水平。落实产废单位源头管理精细化,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场内综合利用处置,实现源头减排;实行安全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强化贮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监管台账,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全面摸清区内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底数,进一步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储、处置能力短板;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机制。落实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标识管理制度和转移处置联单制度;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定期例行检查制度,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专项检查,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加快建设危废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研究建立危化品废弃备案制度;利用“物联网”技术,创新危废监管手段,开发建设危废全程监控系统,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管,重点加强外来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理处置的监管;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形成常州市统筹管理、区政府抓落实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现状,不断提升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利用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建成满足实际处置需求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和突出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设施,鼓励主动排查整治历史遗留的非法填埋等问题;明确废盐、工业污泥等处置利用去向,有效去除有毒有害物质,提高综合利用价值,确保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作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资源。

  (3)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排放。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做好全区重金属重点行业减排评估,制定重金属年度减排计划;做好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工作,在洛阳镇等重金属排放量较大、企业数量较多的乡镇,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以钢铁、印染、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为重点,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推动生产工艺设备提升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超限值排放重金属项目。

  (4)强化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加快提高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化学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加强风险控制和管理技术研究;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监测点位,开展背景、区域尺度监测,重点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针对其产生环境风险、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限制使用、鼓励替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等风险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环境安全风险;积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国际公约要求,严格淘汰或限制公约管控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集中开展设备设施清理处置、检维修和维护保养,有效管控化工企业安全风险。

  不断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制定实施有毒有害物质(含新污染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试点开展edcs、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生产使用状况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污染治理修复,建立数据库和环境风险地图;加快edcs、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预警方法、毒性机理、减排、替代、治理,及潜在高关注物质前沿探索等研究;禁止销售使用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5)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核与辐射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效运转,加强涉核项目邻避风险预警研判,适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联防联控,全面推行废渣放射性豁免监测备案,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加快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规范核与辐射行政许可。规范使用核与辐射行政审批职权,区域内市管核技术利用项目、电磁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率达到100%,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广播电视、输变电项目环境保护要求,规范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工作,加强5g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从严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监控监管。强化执法管理,健全涉源单位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实废旧放射源定期排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100%;健全核与辐射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指挥机制建设,配齐应急装备,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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