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期内,基于徐州市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2023年前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和提供快速决策服务,形成数据获取、分析、信息发布等成熟的工作框架,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管理;将丰县各级开发区、园区区域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区域性地质灾害评估成果及时纳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询系统,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能力。
完成每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重新修订工作。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值守工作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响应。完善各部门响应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处置会商,全面提升丰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五)防灾能力建设
在每年“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和汛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范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意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章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安排
一、经费概算
1.调查评价
(1)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20万元/年,每年1次;
(2)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150万元/项;
(3) 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200万元/项;
(4) 土洞塌陷机理研究:50万元/项;
(5) 盐腔地下空间应用推广研究:100万元/项;
2.监测预警
(1) 地面沉降水准测量:8万元/年,每年40千米;
(2) 分层标设置:5万元/组,1组;
(3) gnss动态监测点设置:5万元/个,共5个;
(4) 地下水位监测点设置:10万元/眼,共5眼;
(5) 地面变形insar监测:100万元/年;
3.综合治理
(1) 华山宕口生态综合修复:1155万元
(2) 李堂煤矿塌陷区土地整治:5010万元
4.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100万元/项;
(2) 系统维护及更新:30万元/年;
(3) 区域性地质灾害评估:100万元/项,共2项。
5、地质灾害防灾能力建设
(1)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30万元/年;
(2) 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00万元/年;
二、防治经费使用安排
规划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经费总计8485万元,其中由基础性、公益性防治经费2320万元;华山宕口生态综合修复和李堂煤矿塌陷区土地整治工程经费6165万元。
第八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职能部门分类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担负起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不断加强督促和检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
应急管理、经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协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防灾信息在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共同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三、严格执行法规标准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监测预警等技术要求,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四、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要求,提高前期工作效率,加大协调保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加大防治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多种渠道争取防治资金,省、市、地方财政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整合专业技术力量,配齐配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落实专家库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七、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研制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