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对能源运行的影响。紧密关注新冠疫情动向,提高风险意识,合理调整电力、天然气、热力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涉及冬奥、民生的重特大项目如期完成;引导居民合理用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基层组织的宣传引导作用,编制居家节能宣传资料,引导居民居家办公期间合理利用每一度电,减轻居民用电量逐年攀升的压力。
6.加强能源安全宣传培训
通过广播电视、社区宣传栏、培训等手段宣传能源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增强民众保护能源设施的意识,提高警惕性,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加强监管和巡视,保护电缆及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天然气及成品油输送和储存设备、供热管网等重要能源供应和运行设施的安全运行,降低能源设施偷盗事故的发生率,确保能源供应和运行安全。
六、“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能力
以规划为依据,统筹电力、燃气、供热等建设与发展,指导专项规划落实,明确建设目标与重点领域,指导能源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严格按照经济社会及各行业相关规划对能源能力建设和能源利用进行指导。做好能源规划与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的统筹衔接,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重点任务,及时组织制定年度计划、专项行动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保障规划实施。
(二)推进重大项目实施
以先于全市实现碳中和为重要战略目标,加强能源重大项目保障和政策协调,进一步提升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注重系统优化、补短配套、转型提升,认真谋划、合理布局能源重大项目。加强能源项目库建设,实施有效储备、滚动开发。加大项目建设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的保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政策处理等难点问题。针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制定涉奥项目、供热等民生项目的应急预案和建设规范,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强资金政策支持
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区能源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投融资鼓励政策,搭建用户、建设方以及电力企业多方参与的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对接平台,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出台高耗能企业退出鼓励政策,支持与延庆区功能定位不符的行业、企业外迁。
(四)加强能源监测预警
建立健全能源信息监控与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基于能源安全、能源利用效率等因素的能源预测预警机制建设,及早发现风险隐患,降低能源安全成本。研究能源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针对不同预警级别,制订不同应对方案,包括长期政策方向、短期应对策略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提高能源供应系统的应急预防与处理能力,保障能源终端需求。
(五)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挥政府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及公众参与的专题活动,加强能源及节能知识,节能环保新技术、新产品的普及宣传,提高全社会节约能源、低碳发展的忧患意识与危机意识。
(六)健全规划滚动评估机制
发挥社会专业机构作用,开展专业第三方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分别开展中期、期末规划评估,全面掌握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和及时化解重大共性问题,提出调整或修订方案,经专家论证或征求意见后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