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我县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河池市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三调”工作,历时3年,共8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13.92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6296.73公顷(394450.95亩)。其中,水田14830.91公顷(222463.65亩),占全县耕地的56.40%;水浇地43.07公顷(646.05亩),占全县耕地的0.16%;旱地11422.75公顷(171341.25亩),占全县耕地的43.4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05.39公顷(81080.85亩),占全县耕地的20.5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460.34公顷(66905.10亩),占全县耕地的16.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1622.01公顷(174330.15亩),占全县耕地的44.1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115.31公顷(46729.65亩),占全县耕地的11.8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693.68公顷(25405.20亩),占全县耕地的6.44%。

  二、园地6188.72公顷(92830.80亩)。其中,果园4875.97公顷(73139.55亩),占全县园地的78.79%;茶园45.9公顷(688.50亩),占全县园地的0.74%;其他园地1266.85公顷(19002.75亩),占全县园地的20.47%。

  三、林地315706.68公顷(4735600.20亩)。其中,乔木林地206303.79公顷(3094556.85亩),占全县林地的65.35%;竹林地1214.96公顷(18224.40亩),占全县林地的0.38%;灌木林地83375.54公顷(1250633.10亩),占全县林地的26.41%;其他林地24812.39公顷(372185.85亩),占全县林地的7.86%。

  四、草地25626.99公顷(384404.85亩)。其中,其他草地25626.99公顷(384404.85亩),占全县草地的100%。

  五、湿地28.06公顷(420.9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南丹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28.06公顷(420.90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166.03公顷(92490.4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359.09公顷(20386.3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22.04%;村庄用地3986.51公顷(59797.6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4.65%;采矿用地804.10公顷(12061.50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13.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33公顷(244.95亩),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0.27%。

  七、交通运输用地2974.03公顷(44610.45亩)。其中,铁路用地144.81公顷(2172.1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87%;公路用地1282.45公顷(19236.7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43.12%;农村道路1524.40公顷(22866.00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1.26%;机场用地22.37公顷(335.55亩),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0.7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19.08公顷(52786.20亩)。其中,河流水面1612.43公顷(24186.4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45.82%;水库水面882.78公顷(13241.7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5.09%;坑塘水面261.52公顷(3922.8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43%;沟渠704.52公顷(10567.80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0.02%;水工建筑用地57.83公顷(867.45亩),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1.64%。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呈现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方面存在问题,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田长制”确保耕地得到细致长效保护。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增强土地整治能力,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下一步工作要加强“三调”成果在各职能部门间的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各类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统一底图,加快推进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南丹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丹县自然资源局

  南丹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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