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1]
海南省统计局
海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19个市县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9个市县中,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市县有2个,在5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市县有4个,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市县有8个,在20万人以下的市县有5个。其中,人口居前三位的市县合计人口占全省人口比重的48.20%。
分区域看,东部地区人口为5914722人,占58.67%;中部地区人口为1152687人,占11.43%;西部地区人口为3013823人,占29.90%。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9个市县中有16个市县人口增加。人口增加较多的前5个市县依次为:海口、三亚、陵水、琼海和东方,分别增加827188人、345988人、52043人、45021人和36149人。
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东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5.40个百分点,中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1.6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3.7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市县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
[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三亚市没有分区,故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