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调查数据。忻城县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三调”工作,2018年9月正式启动调查,2020年11月全面完成,历时3年,共投入12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形成了23019个图斑外业实地调查举证数据,调查总面积252191.88公顷,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本次调查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 调查”手段,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现将忻城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地类数据进行公布。
一、耕地面积
耕地33661.80公顷(504927.00亩)。其中,水田9325.69公顷(139885.35亩),占27.70%;水浇地7.72公顷(115.80亩),占0.02%;旱地24328.39公顷(364925.85亩),占72.28%。城关镇、思练镇、大塘镇等3个乡镇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49.2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6379.93公顷(245698.95亩),占全县耕地的48.6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5814.79公顷(87221.85亩),占17.2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288.18公顷(124322.70亩),占24.6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2534.11公顷(38011.65亩),占7.5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644.79公顷(9671.85亩),占1.92%。
二、园地面积
园地10748.31公顷(161224.65亩)。其中,果园1740.02公顷(26100.30亩),占16.19%;茶园1.29公顷(19.35亩),占0.01%;其他园地9007.00公顷(135105.00亩),占83.80%。红渡镇、城关镇等2个乡镇的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面积的42.90%。
三、林地面积
林地191343.29公顷(2870149.35亩)。其中,乔木林地57790.58公顷(866858.70亩),占30.20%;竹林地1280.72公顷(19210.80亩),占0.67%;灌木林地125366.11公顷(1880491.65亩),占65.52%;其他林地6905.88公顷(103588.20亩),占3.61%。思练镇、城关镇、大塘镇等3个乡镇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43.00%。
四、草地面积
草地1349.69公顷(20245.35亩)。其中,人工牧草地0.29公顷(4.35亩),占0.02%;其他草地1349.40公顷(20241.00亩),占99.98%。城关镇、思练镇、古蓬镇等3个乡镇的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56.19%。
五、湿地面积
湿地274.07公顷(4111.0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忻城县涉及2种,分别为:沼泽草地23.39公顷(350.85亩),占8.53%;内陆滩涂250.68公顷(3760.20亩),占91.47%。红渡镇和新圩乡等2个乡镇的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67.94%。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57.14公顷(101357.1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1045.44公顷(15681.60亩),占15.47%;村庄用地5306.26公顷(79593.90亩),占78.53%;采矿用地383.61公顷(5754.15亩),占5.68%;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1.83公顷(327.45亩),占0.32%。
七、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交通运输用地3209.75公顷(48146.25亩)。其中,公路用地750.61公顷(11259.15亩),占23.39%;农村道路2458.95公顷(36884.25亩),占76.60%;港口码头用地0.19公顷(2.85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85.54公顷(56783.10亩)。其中,河流水面1112.35公顷(16685.25亩),占29.38%;水库水面1205.44公顷(18081.60亩),占31.85%;坑塘水面733.29公顷(10999.35亩),占19.37%;沟渠677.53公顷(10162.95亩),占17.90%;水工建筑用地56.93公顷(853.95亩),占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