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加快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完善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新建游泳池(拆装式游泳池)、足球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健身步道等一批公共体育设施,新建村级全民健身广场3个,笼式足球场5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个,百姓健身房50个,20公里健身步道,不断满足体育爱好者的健身需求。积极开展社区“10分钟健身圈”布局,加大完善城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3.0平方米以上。对新规划的居民小区要求配套建设居民公共健身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提升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3.8%以上,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在94.5%。探索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的管理运营,提高设施利用率和社会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数字体育”建设,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纳入地图并提供导航、体育社会组织查询、热点赛事预告报名等功能。
4. 提升竞技体育发展水平
进一步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强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按照新周期省运会、市运会项目设置,健全以新型体校为主体,体育特色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训练格局,加强训练体系建设,促使各项目全面发展。谋划更多、更实际、有操作性的体教融合新路子,优化青少年体育竞赛办法,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做好新一轮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夯实基层体校规范化建设。通过科学系统地训练和参加各级各类赛事,提高马拉松、山地户外、水上、汽摩、马术等竞技水平。承办有影响力的全国性赛事2个,举办路桥区农村文化礼堂运动会,路桥区第六届全民运动会,路桥区第三届农民运动会。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300场,举办“科学健身促进健康”科普知识讲座10场,推广覆盖全人群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项目技能培训10场。创建新周期浙江省级阳光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2个,市级体育训练基地6所,区级体育名师工作室3个。积极参加各级竞技体育赛事,争取获得亚洲级赛事奖牌1-2枚、全国性赛事金牌20枚、浙江省级金牌100枚,台州市级金牌150枚。
5. 加快扩大体育产业规模
逐步完善体育产业链条,促进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教育、科技等产业融合发展,升级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娱乐与体育培训业,拓宽海滨体育休闲、体育旅游、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业,加快数字体育建设,深化产业联动,推进产业聚集,优化供给品质,创建产业品牌,形成一种格局清晰、产链完整、多元投入、市场活跃、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体育产业面貌。至2025年,力争将体育产业生产总值占本区gdp比重有明显增长,体育产业从业人口、体育服务业比重均有显著提高。
(七)不断加强文旅体市场监管力度
1. 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融入“浙里办”“全市通办”,采取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极简审批等改革措施。开发利用app、微信小程序等便民业务功能,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互联网移动端办理,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融合线上线下统一办理平台。实施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探索各类审批服务事项“串改并”,各类审查与验收“单改综”,各类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推进企业群众办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开辟“绿色通道”,推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展“申请零材料,填报零字段,审批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存档零纸质”的“智能秒办,无感智办”新的审批工作方式。加强科室人员电子政务建设、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学习培训等,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2. 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区文广旅体局、发改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等部门的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互联互通,加强文艺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加强文、旅、体专项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综合联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旅游领域安全事故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高发现、研判、排查、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和安全救援能力,着力打造“安全旅游”,维护稳定市场环境。推进融合多部门力量形成联合监管合力,健全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整合各类举报信息资源,拓宽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渠道,建立多渠道违法信息统一登记和查询分析制度,确保投诉、咨询有人受理,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 全面推行智慧智能监管
建立文旅监管部门、文化企业、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等主体的数字综合档案,关联行业管理系统与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车辆、酒店住宿、文化活动等商务资讯、业务数据形成共享与智能交互,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实现智能“数字监管”。全面融合台州市数字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将路桥区文广旅体局大屏系统全面对接台州市文广旅体局“数字智控舱”系统,将各类量大面广、易识别、存在问题隐患的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远程监督管理清单中。以5g高速传输技术,形成一线执法实时互动,实时指挥,实现“随时随地”的现场电子化执法办公。组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检测网”,以推进全民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旅现代化治理多元机制。
4. 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诚信经营单位、个人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制定旅行社、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信用等级第三方评估制度及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等,把诚信经营管理列为景区、饭店、民宿、旅行社等评定等级的重要内容。对文旅体经营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按信用征集目录要求,建立文旅体领域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以及产品等信用信息数据库。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失信名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区政务服务系统接入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联合奖惩名单查询及反馈嵌入审批服务业务流程,推进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在审批服务中的应用。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文旅体统筹推进机制,构建区级文旅体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其统筹协调职能。以台州“旅游向东看”战略为契机,根据全域旅游建设目标要求,适时启动旅游发展政策的修订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力量投资旅游产业,制定相应的激励文旅企业政策,在用地指标、融资信贷、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镇(街道)文旅体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工作成效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二)加强土地保障
强化旅游用地支持,将旅游发展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向文旅领域倾斜。完善旅游产业用地管理措施,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地结构调整相结合,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供给,支持重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传。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采取土地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积极鼓励支持利用闲置土地来发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