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加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谋划实施,加大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的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本规划与《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新一轮城市发展规划、自然资源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化工产业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
(二)强化要素保障
引导各类资源向制造业领域倾斜,强化统筹政策资源保障,全面建立“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协调涉及制造业发展领域的各部门政策要素形成合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保持中长期贷款增速与制造业增速相匹配,拓宽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推进直接融资;加强财政资金对制造业的支持;优化配置土地、海域、岸线等资源,每年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加大对核心产业及重大项目的用地统筹力度;积极优化配置和向上争取能耗、排放等指标资源,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加强人才支撑,大力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健全创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三)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 承诺制 代办制”,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持续提速提质;构建服务企业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制造业重大落地项目全周期服务机制;深化企业码应用,抓好“企业码”地方专区建设和应用升级,突出政策直兑、诉求直办,构建企业长效服务机制;推广完善“最多跑一次”海外版,拓展涉企服务事项;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 n”行动,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形成合力扶工,全力帮助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测评价
制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办法,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相关工作考核,对考核评价先进的县(区)、功能区在要素保障上给予倾斜。建立制造业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准确掌握企业风险异常信息,分析研判企业风险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动态评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中介组织在加强行业管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