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 加强公益林建设与天然林保护修复,确保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稳定在70.93万亩,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状况常态监测,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资源数据年度更新。
加强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编制(修编)市(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机制,建立救助中心1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退化生态环境修复研究。
三 高品质推进绿色富民产业 推动林下经济适度发展 开发适合海岛地区种植的林药、林菌、林菜、林果等林下产业,以大球盖菇、黄精、三叶青等适宜舟山海岛发展的林下经济品种及栽培模式,同时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基地,积极推广“一亩山万元钱”林下经济模式。
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结合海岛传统的生态种植和森林分布,发展兼具山海特色的古村落游、乡村旅游、历史文化游等休闲产业;加强“软件”建设,完善相关服务配套设施。规划期内建设省级及以上森林康养基地2个。
四 高品位弘扬森林生态文化 开展自然教育基地建设 依托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以及林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城市公园等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建设自然教育基地2个、生态文化基地5个。
加快森林系列建设 依托舟山市“海上花园城市”建设,结合新一轮“一村万树”、“国土绿化美化”、“美丽乡村”,规划期内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25个;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
推进共享森林空间建设 充分发挥海岛生态资源优势,依托城镇周边森林、湿地,新建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丰富多彩的各类公园,营造“森林客厅”;在森林景观资源富集、基础条件较好的森林区域,打造“森林氧吧”。规划期内建设“森林客厅”3个、“森林氧吧”8个。
完善森林步道网络建设 完善林道、绿道、林荫道建设,串联高能级景区、名山旅游区等优美风景资源。规划期内优化提升森林古道20公里。
古树名木保护 加强古树名木动态监测,开展古树名木价值评估和健康诊断,打造各类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完善晚稻杨梅古树群、普陀山寺庙古树群等古树群落标识系统。
健全森林认知活动体系 加大森林文化宣传力度;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创建“互联网 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探索绿色公益数字化;完善树木认种认养方式
五 高水平建设林业智治体系 加快基层林业队伍建设 完善基层林业管理机构设置,健全管理体制,落实编制和经费保障,稳定基层队,提升基层林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强化对林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行政执法能力。
探索未来林场建设 基于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 、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结合5g、移动互联网、无人机、3s、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林业智慧感知建设,实现林场“一张图”数据智慧管理;完善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院、场合作,加快林场内自然教育设施转型升级,积极推进自然教育基地、林业科研平台和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强化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 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落实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林场、村镇半专业化队伍建设,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强化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重点区域建设自动监测站点,加强森林抚育改造,进一步巩固松材线虫治理成果,严格松木流通领域监管;规划期内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新增“森林智眼”30个;新建防火应急道路2公里;新建生物防火林带5公里;新增蓄水设施130座。
加强林业数字化建设 加快推进森林资源数据与国土空间三调成果的融合对接,逐步建成以三调数据为底板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的动态监测体系,实现“以数管地”向“以图管地”的转变;加快建立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监管体系,应用森林消防监控视频、森林生态定位站等信息资源,构建森林健康监测网络。
深化林业制度改革 全面建立林长制;探索碳汇补偿机制,开展gep核算方法完善,推动森林、湿地gep相关政策奖补、资源要素配置、政府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多元应用。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规划期内开展乡土植物资源开发利用、良种选育与苗木栽培、困难立地造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研究与推广,加强“一亩山万元钱”创新模式示范,加快推进惠民富民产业发展。
附表2
舟山市“十四五”林业发展重点工程规划表
序
号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
(亿元)
1 国土绿化美化工程 大力推进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规划期内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2.35万亩。 5.0
2 高质量森林建设工程 1.以国有林场、集体公益林为重点,对乔木林幼龄林、中龄林进行抚育,同时针对5年以上珍贵树种林,开展木材储备林培育。
2.进一步巩固松材线虫病治理成果,开展海岛松材线虫病灾后森林生态系统恢复技术方面的研究。规划期内完成高质量森林建设1.03万亩。 1.0
3 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1.针对市内甬舟高速、526国道、329国道及主要道路等廊道两侧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开展修复保护,重点加强沿海防护林带建设,加强沿线绿化带、沿海基干林带的补植、更新和改造提升,开展美丽林相建设。
2.积极开展廊道内矿山、困难立地植被修复。规划期完成美丽生态廊道建设工程3.35万亩。 5.0
4 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工程 1.重点开展以獐、水獭、中华凤头燕鸥、普陀鹅耳枥、舟山新木姜子等5类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和研究,开展栖息地保护改良、生境恢复改善、人工繁培育繁殖、野外种群重建、迁地和就地保护等行动。
2.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全面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和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五峙山列岛保护区内包括中华凤头燕鸥在内的鸥类专项调查及环志工作。 15.0
5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1.全面开展舟山市内包括普陀山省级森林公园、普陀山(含朱家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普陀桃花岛大深水滨海省级湿地公园等11个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任务,完成舟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建立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
2.编制(修编)各保护地规划,开展岱山、嵊泗列岛、桃花岛等风景名胜区森林资源质量提升和数字化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工程;针对长岗山、普陀山森林公园,实施彩色健康森林、森林防火提升、多样性保护等工程建设;开展五峙山列岛鸟类自然保护区、嵊泗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等重要强滨海湿地生态修复。
3.实施智慧鸟岛项目建设,构建保护区海地空一体化全面检测感知体系;进一步完善鸟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鸟岛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因子监测,开展科研监测、保护管理和科普宣教。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