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提升企业创新研发能力。鼓励本地企业入驻浦江“科创飞地”设立异地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创新载体;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清零”行动,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攻关活动,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加快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计划》,每年对浦江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调整。
每年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浦江行”活动2场以上,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 县科技局、县经济商务局等
壮大市场主体队伍 10 聚焦“链主型”引领企业培育。建立浦江挂牌上市企业培育库,开展重点拟挂牌上市企业筛选认定工作;大力支持引进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民营500强企业等,在浦江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区域总部;支持本地行业骨干企业开展浦江关联中小企业整合重组。建立“百强亿元”企业培育库,全力壮大亿元企业群体。 加快完成浦江挂牌上市企业培育库建设,支持本地骨干企业走进资本市场。
力争2022年底前全县主板上市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投资促进中心、浦江开发区、县水晶园区等
11 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引导企业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在差异化的市场中赢得主动,全力构筑具有“撒手锏”产品的企业群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市级“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亚特新材料、亿通塑胶等“隐形冠军”加速成长,在要素保障、产品研发、项目审批、人才服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发展为创新能力强劲、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突出的独角兽企业。 力争2025年累计培育省级“单项冠军”“隐形冠军”5家以上。 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浦江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等
12 加快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培育形成一批专业化水平高、品质优势明显、主体活力强劲的“小巨人”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双对接”活动;继续推进“低散乱”企业整治提升。 落实小微企业梯度入库培育活动,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小微企业成长之星”。
每年定期开展小微企业“双对接”活动,助力小微企业加快成长。 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浦江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等
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13 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加快推进浦江经济开发区省级整合提升试点建设。推进水晶小镇核心区块建设。鼓励开发区及特色小镇与杭州、上海等长三角核心城市深度对接,大力探索“合作共建、产出共享”双向飞地模式,主动承接新兴产业领域重大项目。 到2025年浦江经济开发区在省级开发区排名中提升3位次。
水晶小镇时尚创意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研发、商贸物流、展览展示等一站式功能服务日益完善。 县经济商务局、浦江开发区、水晶产业园等
14 全面开展小微企业园建设。积极引入华夏幸福、联东u谷、中电光谷等国内优质园区的专业化运营团队;大力推动三思光电产业园、新材料小微企业园、数字经济小微园等建设步伐。 加快启动三思光电产业园建设,力争2021年建成投用。
2022年小微企业园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并规模化开展全县小微企业园区运营托管服务。 县经济商务局、浦江开发区、县水晶园区、相关乡镇(街道)等
15 加快推进数字化园区建设。加快搭建开发区“智慧管理平台”,集成智慧政务、智慧招商、智慧产业运行、智慧市政、智慧安监和智慧公共服务等功能。加快推动“水晶云”数字平台功能升级,重点推进企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企业诚信管理系统和社会综合治理系统三大子系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园区建设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赋能园区管理和生产性、生活性服务。 到2022年,开发区“智慧管理平台”、“水晶云”数字平台全面投用。 县经济商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浦江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等
塑造浦江精品制造名片 16 推进产品迭代升级。加快推动水晶、制锁、绗缝三大传统制造业实施产品升级换代计划;加快建立完善绗缝质量标准体系,定期举办挂锁质量提升推进会;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示范活动。 每年定期举办挂锁质量提升推进会,水晶、绗缝、挂锁等传统产业质量标杆企业示范活动等。 县市场监管局、浦江开发区、县水晶园区等
17 加快推进品牌建设。重点强化区域品牌培育;积极引进举办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赛事展会活动,重点办好中国水晶玻璃产业博览会,组织企业“走出去”抱团参加中国国际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博览会、中国锁业博览会等知名展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 加快启动浦江水晶、绗缝、挂锁区域品牌的形象塑造、策划等工作,加大在国内媒体上广告投放力度,大力开展浦江区域品牌宣传。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等
18 实施“标准化 ”行动。组织开展企业对标行动,以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倒逼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鼓励行业协会和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业积极承担中国家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秘书处工作,培育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 联合行业协会定期跟踪发布主要贸易国的国家标准、重要国际组织的标准等各类外贸标准信息。
每年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商务局等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9 推动能效绿色化提升。持续推进水晶、印染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节能技术改造,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力度;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和集中管理模式,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的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 制定重点行业节水技术、节能技术改造、燃煤锅炉淘汰目录,到2022年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浦江开发区、县水晶园区等
2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浦江经济开发区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在水晶、绗缝、纺织、印染、造纸、建材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与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从源头削减污染物;鼓励龙头企业联合国内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高企院校,开展水晶废料、绗缝边角料等固废再利用项目攻关。 定期举办企业绿色制造对接培训会,协助企业对接国内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高企院校,开展传统产业固废再利用项目攻关。 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浦江开发区、县水晶园区、相关乡镇(街道)等
21 持续推进工业清洁生产。持续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电镀、印染等涉重行业超量排放、超标排放和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能评准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提高能耗、环保等准入门槛。 继续深化推进实施挂锁、水晶等行业“清洁生产三年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