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四五”时期瓯海金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构建数智化区域金融运行体系

  以浙江省和温州市“金融大脑”为平台,努力从政府侧、金融机构侧、企业侧、居民侧综合集成地方数据,全面推动金融数据、产业数据、企业数据、公共数据集成共享,实施金融数据动态分析、金融需求精准感知、金融资源高效配置、金融政策精准直达、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

  (二)创新金融管理体制机制

  进一步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建立区域金融治理的现代化体系。加强条块协作,完善镇(街)工作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格局。建立区级层面协调会,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镇(街)金融组织、监管、协调等职能,形成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级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组织有序,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沟通渠道畅通、监督管理无盲点、协调处置紧密衔接的区(镇、街道)的金融工作机制,保障金融工作服务中心的责任、业务、权利和人事的匹配,解决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上的法律瑕疵。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产业的投入激励机制

  扩大金融专项资金规模,优化资金用途,继续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作用,持续优化金融产业政策,保持金融产业支持政策的相对竞争优势。进一步创新金融机构落户发展的各项政策扶持方式,对在瓯海新设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法人总部、业务总部或营运中心等给予奖励,对特定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私募基金及公募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给予一定补贴和奖励。

  (四)建设金融生态的文化、信用和法治环境

  构建“基层金融 文化礼堂 社区学校”模式,进一步做深、做细镇街和社区的基层金融普法服务。以“自治、德治、法治”为抓手,推进100个示范信用村建设。与有意愿开办整村授信业务的各行政村主动对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表决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与试点银行瓯海农商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并“建站配员”,使村级自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将德治作为法治的有效补充,采用村规民约来进行风险防控,形成村民间的一种“信用共识”,打破以往风险防范单纯依靠司法手段的不足,节省司法成本和提高风险处置的效率。依托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行业协会,加强各行业自律,共同推动行业整体授信和风险防控。

  (五)改善金融业人才支撑机制

  积极利用温州出台“人才新政四十条”,通过长三角金融发展联盟,构建人才飞地,充分利用温州长三角金融人才服务中心,重点与上海、杭州等地开展金融人才互动交流,推动“钱塘江金融港湾金融科技实验室”与“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温州研究基地”互动。通过绿色通道,“一人一策”积极引进高级的金融和投行人才,特别引进温州在外攻读硕博学位或工作的金融和证券方面的人才。与浙江大学、省内其他高校合作和提高在温学子的“留温率”,与本土高校的温州大学商学院(金融学院)合力培养金融本科和金融硕士的人才梯队。以高素质金融人才为基础组建瓯海区金融顾问委员会,由政府部门、人行、银证保等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金融助力企业纾困及提升”专项行动顾问团,常态化服务金融行业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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