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 26013 19165 12495 11923 69596
2035年中心城市公用、专用、自用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如下表。
表4-16 2035年宿迁市各地区各类充电设施预测一览表(单位:个)
分区 2035年中心城市
公用 3829
专用 城市公交 501
农村公交 250
环卫 52
物流 84
自用 109419
合计 114135
二、充电设施分布预测
结合中心城区人口、就业、城市建设等情况,可以计算出各片区的公共充电设施的需求分布。
表4-17 2025/2035年充电设施需求分布
序号 片区 2025年公用充电设施(个) 2035年公用充电设施(个)
1 宿城区 1367 1819
2 宿豫区 361 843
3 苏宿工业园区 74 134
4 经济技术开发区 337 477
5 湖滨新区 261 486
6 洋河新区 62 70
合计 中心城区 2462 3829
三、电力需求预测
参照相关统计文件,获取电动乘用车和电动专用车行驶特征情况,如下表。
表4-18 电动汽车行驶特征
车型 年平均行驶里程(km) 百公里平均电耗(kwh/100km)
电动乘用车 15000 20
电动公交车 40000 130
电动环卫车 18250 39.6
电动物流车 54750 40
根据各类车型的保有量预测结果,计算电力需求。
表4-19 2025/2035年宿迁市电动汽车电力需求预测
车型 2025 日总用电量(kwh) 2035 日总用电量(kwh)
电动乘用车 374256 1871280
电动公交车 650000 1320000
电动环卫车 19380 58140
电动物流车 23625 70875
日总用电量 1356381 3320295
第五章 充电设施空间布局
第一节 布局原则及设置要求
一、布置原则
1、需求导向、规模适度
充电站布局以充电需求为导向,充电需求是指一定数量的电动汽车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对充电的需求。充电需求和交通密度密切相关,但又受到电动汽车运行方式的制约。充电设施规模控制应考虑与充电需求的分布尽可能保持一致,应与各区域的电动汽车交通密度成正比。因此,规划充电设施应根据区域供需平衡情况,再结合城市空间布局结构,满足该地区电动汽车运行配套需求,服务能力适度超前。
2、因地制宜、快慢结合
综合考虑充电设施类型和用地条件采用不同的设置方式。居住小区自用充电设施结合个人自有停车库、停车位自主建设,以简易慢充为主;企事业单位专用充电设施结合单位自有配建停车库、停车位建设,满足自有车辆及其职工车辆充电需求,快充和慢充相结合;公交、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专用充电设施结合专用停车场设置,与既有和规划场站设施实现功能整合;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结合地块公共活动空间、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设置,根据用地条件灵活选择建设形式,用地紧张地区可与立体停车架、路灯等设施相结合设置,其中公共停车场可由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单位宿迁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建设;集中式公共充电站为独立占地,或结合交通枢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一体化设置,以快充为主。
3、规划协调、分步实施
与国土空间规划和路网规划相匹配。充电设施的布点应结合地区建设规划和路网规划,以总体布点规划为宏观控制依据,经过对规划布点及其周围地区规划选址方案的比较,确定站点设置用地。与电力系统布局相协调,充电设施的供电系统应专门为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源,它的容量应满足充电用电、照明用电、监控用电、办公用电的要求,具有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和经济性。充电设施的建设应根据城市建设和交通发展逐步实施,应对充电设施的技术发展、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采取必要的措施。
4、差别引导、统一标准
根据各片区充电设施需求的空间分布,考虑电池的续航能力、交通拥堵等现实因素,从保证电动汽车使用者连续行驶角度出发,确保每个设施均具有合理的服务范围或密度,从总体上实现均衡布局。全市充电设施统一接入宿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政府监测平台,对充电桩进行统一的在线监控、状态查询、奖补申报和信息共享。
二、设置要求
1、规划要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并符合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要求。
2、节约要求。充分利用就近的供电、交通、消防、给排水等公用设施,集中设置。
3、交通需求。宜靠近城市道路,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口和交通繁忙路段附近。
4、布局要求。分散布局、且具有适当的规模,控制充电桩规模,交通枢纽等交通集中的区域可适当增加规数量
第二节 公共充电设施布局方案
一、总体布局方案
根据中心城区各分区充电设施规模需求预测,综合考虑各分区内部项目开发的需要,本次规划范围内保留集中式公共充电设施1处,充电桩12个;设置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点186处,充电桩245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