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长江水生态修复工程、南水北调三阳河生态修复工程、芒稻河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灰粪港生态修复工程、入江水道生态修复工程。

  7、水陆联动智慧执法和智慧环保建设工程。建成水质在线监测、智慧巡河、大数据“三水”预警模块和生态调查与生态资产定价等智慧环保系统。

  8、生态调查工程。实施扬州经开区水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建设“净土”扬州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打好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硬仗。

  1.加强土壤污染和地下水系统防控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抓好土壤修复重点监管单位土壤修复防治责任落实。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土壤、地下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到2025年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排污许可证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至少完成1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新建项目或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回顾性评估时,同步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评价,严禁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

  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防控。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建立地下水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地下水污染防控要求,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园区周边、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灰渣场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及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监督企业按照规定的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化工类集聚区、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快化工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预警体系建设,构建土壤和地下水一体化监测预警网络,纳入园区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动监管机制,联合开展地下水污染成因和趋势分析、污染防治区划、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等试点工作,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资源调查等信息共享。探索城市区域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区域管控模式与配套政策,强化化工类工业聚集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2.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优先保护类农用地,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巩固提升耕地安全利用,总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分区分类建立完善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鼓励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监管,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和禁止生产区域,鼓励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推动严格管控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地块,督促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化工、电镀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强化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推动建立有效的联动监管机制,严格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针对土壤污染的风险地块及时划定管控区域,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对地块及周边敏感区域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及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或污染责任人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

  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广精准施肥,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完善农作物病虫草害疫情监测网络和监测制度,提高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准确率。继续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风险农药。完善农药销售监管、使用指导等制度,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推进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工作。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肥料统配统施、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提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探索推广环境友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小于0.01 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建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制度。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加快建立“生态消纳为主、纳管和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体系,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健康养殖新格局。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新一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加快建设田间粪肥施用设施,鼓励采用覆土施肥、沟施及注射式深施等精细化施肥方式。促进粪肥科学适量施用,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社会化服务主体。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粪污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回头看”。落实地方政府对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在养殖场户集中区域加快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置。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依法依规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水产养殖设施,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合理控制水产养殖规模和密度。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实施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养殖尾水排放报告制度,加强养殖尾水集中排放期的监管。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优化完善监测点位,实施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在环境敏感的国省考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沿线地区,开展农田退水污染监测评估,划定优先管控区域。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污染负荷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分区分类建立最佳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解决乡村黑臭水体、垃圾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农村黑臭水体,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制定实施整治方案,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机衔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推广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力度,深化美丽乡村建设。

  专栏4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简称“千万工程”)。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一以贯之推动实施“千万工程”,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2018年9月,浙江“千万工程”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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