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基于水功能分区开展水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省考以上断面问题排查和干支流监测溯源,对水质不达标水体,制定实施考核断面限期达标方案。强化河湖长制、断面长制,大力推进省考以上断面全面达标提优。针对汛期水质滑坡明显断面,“一断面一策”编制实施汛期防范应对方案,在确保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强化汛期劣质水管控,防范汛期水环境恶化。加强断面达标治理和水质改善情况考核监督。

  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全面加强“双水源”建设,以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避免人为破坏界标、隔离网,严禁车辆、人员自由进出,禁止住宿、餐饮等对外经营项目和养殖活动。强化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汛期、淮河泄洪或高温季节饮用水水源监督性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内河搜救和防污演练,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2.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实施长效管理。划定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区域范围,分类确定限制区内入河排污口管控要求。强化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排污口设置审核或备案,明确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标志牌、监测监控设施等建设内容。

  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肉类及水产品加工企业等行业综合治理和清洁化改造。加大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涉化园区化工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建设。开展工业园区、企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工艺,力争到2022年,沿长江、京杭运河、南水北调输水通道沿线乡镇覆盖自然村不低于80%。在江都区、邗江区试点开展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在线监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实施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实施农田退水生态净化示范项目,建立农田退水缓冲区,通过建设生态沟、栽插喜氮喜磷作物,使农田排水中的氨氮、总磷和cod等显著下降。常态化加强秸秆禁烧禁抛管理。推进水产养殖整治,分县(市、区)制定区域标准化池塘改造方案。加强养殖重点区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促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加强港口码头船舶污染防治。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推动芒稻河等航运河道沿线码头整治改造或取缔,实施船舶改造治理和管理工程。落实应急动员机制和力量,定期组织开展内河搜救和防污演练。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实施宝应仙荷污水处理厂、高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仪征污水处理厂、市区北山污水处理厂、六圩污水处理厂等深度治理和尾水生态处理,推动宝应、江都、邗江乡镇污水处理厂整合扩容、提标改造,因地制宜推行小型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排查检测,有序推进管网改造、修复和建设,着力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排水和城市“小散乱”排水户以及建设工地违法违规排水整治,规范排水户接纳管理。

  3.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强化重点湖库水生态环境修复。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能力。推动实施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和里下河湖泊湖荡退圩还湖工程,进一步改善湖泊水质,充分发挥湖泊生态功能。加快以南水北调东线源头“三江营”为核心的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推进入江水道生态修复,通过修复生态岸线、建设浅滩湿地、退渔(田)还湿、种植乡土植物、畅通水系等途径,整合湿地、水网、林草等自然要素开展“原生态”恢复,重构滨江湿地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区域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增容减负”,不断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河网水系综合整治。制定实施河道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推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严控沿线危化品码头新建项目审批,持续做好水环境监管,保障“清水北送”。开展潘家河、胥浦河、仪扬河、古运河、沙河、宝射河、北澄子河、红旗河、西塘河、白塔河等骨干河道及主要支流综合整治。通过河道开挖、涵管沟通、小型引排水配套设施建设与改造等措施,实施底泥疏浚、水生植物修复治理工程,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网。全面加强水域岸线管理。落实河湖长职责,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禁跨河扳罾、渔网渔簖,杜绝沿河乱占、乱堆、乱建、乱倒现象。强化水域岸线综合整治,针对“四乱”问题、沿河排污口及跨河扳罾、渔网渔簖、僵尸船、住家船等开展集中清查整治。

  4.强化水污染联防联控

  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流域协作制度,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积极参与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开展研判预警、拦污控污、信息通报、协同处置、纠纷调处、基础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健全省级高邮湖联防联控机制,对高邮湖实施统一分级管理,形成沿湖县(市、区)联防联控机制和水利、生态环境、农业、交通、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等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专栏3 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重点断面提升工程。实施高邮湖湖心区国控断面、邵伯湖心国控断面、三垛西大桥国控断面、夏集国控断面、黄土沟国控断面、泰西国控断面、曹庄桥国控断面、三江营国控断面、江都西闸国控断面、冻青桥国控断面、仪扬河大桥国控断面、老阁东国控断面、大运河船闸国控断面、槐泗河口国控断面、高港码头(左岸)国控断面等15个国控断面达标提升工程,提高优iii类水质比例。梯度推进省控、市控断面达标提升工程。

  2、水体整治提升工程。开展重要河道溯源调查,制定整改方案。广陵区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及生态河道整治、邗江区蒋王片区水系连通工程、邗江区河道治理及生态建设工程。

  3、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100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对已建设施规范运营和维护,大幅提升南水北调通道沿线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

  4、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潼河水厂原水管道建设、宝应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宝应湖备用水源地达标整治。

  5、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实施高邮市珠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江都区空港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广陵区北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邗江区北山污水处理厂等建设工程和光大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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