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打造数字经济企业矩阵

  引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实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加快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支持扬杰科技、川奇光电等龙头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加快成长为创新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综合竞争力强的区域性平台型、链主型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围绕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开拓、品牌建设、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计划,发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扬州分中心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扬州分中心等载体作用,帮助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合理选择上市挂牌路径,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开展资产证券化、定向增发等多种形式再融资。

  壮大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依托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智谷”、邗江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清扬智能装备科技创业园、星创天地等省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加大科技金融、人才引进、技术转移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服务支撑,引进、孵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深入实施“小升高”和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支持朗森特、传艺科技、瑞丰信息、中航机载、中科蓝海、稻源科技等一批深耕细分市场创新发展,广泛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加速成长为瞪羚、独角兽、“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数字经济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50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及单项冠军超过20家。

  3.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更精准放权、更科学监管、更高效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监管沙盒”,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数字创新业务快速落地。探索在互联网金融、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区块链等发展较快且存在风险点的领域设立“安全空间”,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有限数量的市场准入执照或备案登记,允许企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试错。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营造数字经济发展氛围。积极组织企事业和各级管理部门参加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全球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中国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全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协会等举办或承办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经济产业领域大型技能大赛、峰会论坛等大型活动,提升扬州数字经济产业影响力。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深度挖掘和推广一批数字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强化全民数字教育,提升全民数字素养,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开展数字经济专题培训,面向农村居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开设数字技能扫盲课程,提升对出行、医疗、养老等智能化服务运用能力,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共享的数字经济良好发展氛围。

  4.推动数字经济开放合作

  打造南京都市圈数字高地扬州阵地。全面对接都市圈城市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链,探索创新协同、数据交换共享和开发利用等路径,在技术转移、项目落地、载体共建等方面开展合作,深度参与建设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共建g328科创走廊,联合打造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协同推动宁镇扬信息一体化发展,率先在信息基础设施、政务服务等领域先行先试,加快建立协同治理机制,推进南京都市圈政务服务异地通办,构建快速便捷都市通勤圈、服务圈。加快推动都市圈内医疗、文化、教育等优质服务资源一卡通共享,协同共建国际化大都市圈。

  助力共建“数字长三角”。确立“苏服码”在数字政府建设领域主体标识码地位,大力推进健康医疗、养老育幼、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领域卡码融合,加快拓展省域应用范围,推进长三角互通互认,实现全省一码通行,长三角区域通用。积极参与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协同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积极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圈,打造服务长三角的综合性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完善数据交换机制和市场化服务机制,加快长三角科技创新劵区域通用通兑。协同推进长三角政务数据互通共享,推进医疗资源和医保信息联网互通、标准互认,提升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率。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合作发展,共建长三角智慧旅游平台。

  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扎实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多功能(冷链、保税、公共仓)物流中心、“单一窗口”外贸公共平台等载体建设,鼓励各业务环节探索创新,培育一批跨境电商、海外仓龙头企业,打造数字贸易综合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集聚区。加强国际合作园建设,整合利用国际研发资源,建立覆盖数字技术合作、标准制定、人才培训等多领域对接交流机制,全面提升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水平。共建数字“一带一路”,鼓励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深入嵌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链、创新链,全面加强产业合作、技术交流、人才流动,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

  专栏16 数字经济平台体系——开放合作平台

  中国(扬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有力推动各类传统外贸企业加快数字化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电商服务企业合作,应用跨境电商拓展出口渠道,加快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实现外贸产业协同转型。

  扬州综合保税区。加快建设高标准保税仓库,强化数字化基础设施以及通关监管场所、软硬件系统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实现仓储与展示、体验、交易融为一体,支撑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业态发展。全力推进“互联网 海关”建设,优化监管流程,压缩通关时间,降低合规成本。支持综保区物流分拨中心建设,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领导担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政策制定、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及重大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参照建立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组建工作专班,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数字经济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点事项。探索成立全市数字经济发展顾问团、高端智库,深化数字经济理论和实践研究,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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