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监督执法,提高职业健康依法监管能力

  根据辖区产业特点、经济发展状况和监管任务,整合和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市、镇(街道)两级职业卫生执法体系,按照标准配足配齐监管和执法工作队伍,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定期梳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赋权事项,协调解决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明确区镇属地职业健康综合管理职责;条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保证赋权清单内容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市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实训站点,加强岗前培训与在岗期间轮训,提升队伍的岗位胜任能力。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 ”监督执法、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执法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统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

  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强化监测质控工作,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扩大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开展尘肺病人筛查等主动监测。推进重点职业性生物因素监测,逐步将职业病人死亡情况纳入监测范围,推动开展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新的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落实自查、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制度,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试点。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强化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管理,提升风险监控和预测预警效能及突发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健康促进,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管理水平

  把健康企业建设作为健康张家港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健康城市创建内容。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建设指南,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激励机制,建设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防护设施完备有效、职业健康文化与实践突出的健康企业。鼓励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和健康生活方式,创造有益于职工健康的环境和条件,设置“健康小屋”,提供健康小贴士,为职工免费提供测量血压、腰围等健康指标的场所和设施。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在冶金、化工、建材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公安、救援、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单位,广泛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组织开展张家港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的职业健康浓厚氛围,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

  (六)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职业健康人才培养。创新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实施高层次职业健康人才培养工程,培养职业病学、职业流行病学、实验室检验检测、卫生工程等职业健康领军人才。支持申报省、市科技项目。探索和加强“职业卫生 工程”和“职业医学 职业卫生”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开展与国内一流团队深度交流合作,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建立职业健康专家库,培养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

  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院为主干,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优化结构,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能力建设。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与康复体系,在具有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能力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中,遴选1家医院,建设“张家港市职业病防治院”。强化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能力,完善市、区镇和企业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应急管理、现场处置、现场急救等能力。

  专栏 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并向区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建立市级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库。

  2.培养1名首席职业健康监督员、1名“职业卫生 工程”及“职业医学 职业卫生”复合型人才、100名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维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并要不断提高能力扩项。

  4.所有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乡镇或街道,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5.完善各级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标准,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工作场所、仪器设备配置、支撑能力等方面达标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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