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持续推进大型、异型路口改造。按照“系统研究,示范打造”的原则,总结望京西路与阜通西大街“y”型交叉口、广渠路与广华大街“t”型交叉口等改造经验,持续推进大型、异型交叉路口改造工作,通过缩小行人过街距离、完善慢行空间、警示引导、重新组织流线等措施,对路口秩序进行点对点研究,提升过街安全性、便利性和秩序化。

  第30条 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

  制定交通秩序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以静态交通秩序为重点,兼顾动态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违法停车、机动车闯禁行、闯红灯、占用公交和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净化交通秩序环境;强力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禁限违法行为。

  第六节 依托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交通

  推进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城际以及城轨交通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31条 推进朝阳区城市大脑顶层设计及应用

  “十四五”时期,着力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推进朝阳区城市大脑顶层设计及应用。

  1.完善泛在互联的交通信息基础设施

  推进信息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成覆盖全域泛在互联的智能交通感知网络,基于全要素、全周期交通基础设施数据,搭建交通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系统,为交通基础设施差异化养护、交通资产定量评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动态调整等提供科学决策和精益管理,逐步形成多维监测、精准监管服务能力。

  2.构建全域全息的城市大脑决策体系

  汇聚整合行业政务数据资源,建立行业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搭建市区联动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管理平台,建立完善与公安、文化和旅游、应急、规自、市场监管、气象等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研究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形成全覆盖、高质量的数字交通大数据中心。综合运用跨行业、跨层级交通运输大数据集,建立具有较强应用价值的综合性、全局性大数据分析模型,形成一系列易理解、有结论、实用性和权威性较强的大数据分析成果,有效支撑综合交通决策管理与服务。

  3.建立协同善治的交通综合管理体系

  (1)深入推进互联网 监管。进一步推广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2)提升安全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形成集多种运输方式日常运行监测、重点运行指标分析、预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为一体的平台。(3)推进节能管控智能化。对交通运输行业的能耗、污染排放进行精细化核算,实现能耗排放长期监测、特征分析、发展态势判别、调控效果预判和评估。努力构建交通行业节能环保管控智能化体系,积极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4.打造智慧便捷的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交智能化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公交系统;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在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交通一卡通跨区域、跨行业、跨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加快完善以网站、微信公众号、app为核心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拓宽服务渠道,促进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包括预付卡、移动支付等方式。

  5.推动交通现代化科技成果示范应用

  实现基于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管控。进一步发挥数字化手段在提升政府监管能力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智慧交通监管平台,强化事中监管能力,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构建面向危化品车辆、重载普货车辆的模块,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允许以技术监控设备获得的数据作为执法依据”的有关条款衔接形成管理闭环。

  打造全天候智慧出行服务体系。推进出行服务全程数字化,倡导“出行即服务”理念,加快打造本地maas移动服务平台。促进地铁、公交、城际客运、高铁、民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的客运换乘便利高效、无缝衔接,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智慧、更绿色的出行体验。推动“交旅融合”建设,将旅游服务纳入区内maas服务平台,强化路况信息、气象环境、服务区信息等采集,推行服务区“吃、住、行、游、购、娱”的线上预订服务。推广协同调度技术、公交信号优先系统的应用,提升公交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研究发布实时公共交通信息服务客户端,加快形成人、车、路、云融合管控下的全新公交运营模式。

  第32条 加强交通信号系统智能化建设

  “十四五”时期重点实施全区交通信号灯系统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能化水平,实现信号灯的联网智能调控,组织实施重点道路信号灯绿波带建设和重点路口配时优化工作,以进一步改善通行秩序,提高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延误和资源浪费,提升区域和城市路网的承载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

  第七节 深化交通宣传引导,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开展文明出行活动、扩大交通宣传教育典型示范成效、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交通治理,加强交通宣传引导,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第33条 开展文明出行活动

  深入开展“向交通陋习说不”、“排队日”、“让座日”以及“交通文明我参与”等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开展文明交通理念宣传动员工作,强化遵规守法出行的素质教育力度,全面倡导“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停车及文明行路”的文明出行理念。继续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无车日”、“绿色出行月”以及“交通安全日”等活动,逐步强化对市民集约化公交出行及绿色出行的引导,对使用清洁能源、低排放、低能耗绿色车辆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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