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8个方面工作:
(一)坚定不移促稳定,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敏锐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加强社会治理。坚持依法治藏,广泛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巩固拓展公开揭批教育成果,全力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梅里铁警”。有序推进“八五”普法,重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化解信访积案。
促进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深化“四联四创”成果,积极开展践行“四条标准”教育活动,持续推进和谐寺院创建工作,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
维护公共安全。因时因势优化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举措,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建立矿山生产、交通运输、森林草原防灭火、城乡消防等高危领域常态化调度机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控地方政府债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紧盯项目补短板,加快完善动力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我们要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推动项目数量、建设质量、投资总量“三量齐升”,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底气。
加快项目谋划建设。从国家战略中谋划储备项目、从发展需求中衔接争取项目,确保项目储备动态保持在100个、650亿元以上。加大对接申报力度,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力争县城搬迁避让、德盐二级、拖顶至叶枝二级公路等重大项目进入更高规划盘子。加快推进滇藏高速、滇藏铁路(云南段)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争取早日获得批复。严格落实“三个一”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奔曲公路、忠太水库、各加尼拉水库、珠巴龙河治理工程等项目,力争追古水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如期开工,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8亿元以上。
高位推动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拉动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需求,紧盯行业领军、技术领先、市场领跑的重点企业,争取全年引进县外资金20亿元以上。坚持“一把手”带头,大力开展专项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积极参与进博会、广交会、南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认真落实“项目管家”和代办服务机制,完善激励奖励和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招商项目的落地率、含金量。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落实重大项目包抓责任制和清单管理制,大小齐抓、质效兼顾,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积极申报争取专债资金,深化“政银企”对接合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有效化解资金难题。强化项目联审联批,统筹安排前期经费2000万元,全力做好可研、环评、规划、用地等协调服务,及时解决用工、用能、征迁等堵点难点问题,确保重大项目最短时间落地、最快速度建成。
(三)巩固成果抓振兴,不断夯实“三农”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我们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农民更幸福、农村更美丽、农业更有奔头。
落实振兴政策。坚持“四个不摘”,紧扣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政策机遇,把更多资金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三类户”动态监测,加大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抓好农业生产。扛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9500亩。抓好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完善耕地动态监测、质量评价、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进一步提升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水平,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上档次。
改善人居环境。持续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打造1个示范乡镇、8个精品示范村、21个美丽村庄。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三清四抓一改”专项活动,新改建农村户厕300座,新建行政村垃圾中转站26座,实施燕门茨中污水处理站项目,完善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设施。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零容忍打击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确保村庄环境安全规范、整洁有序。持续深化“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干部之为、群众之手,推动“三治融合”再上新台阶。
(四)规划引领增内涵,着力打造新型城镇。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们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做好空间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立足区位特点、自然禀赋、产业基础等实际,深入开展“多规合一”,以更高标准构建城乡协调发展空间。稳步推进县城搬迁避让前期工作,加快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完成村庄规划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