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吉阳区统计局
吉阳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全区总人口(常住人口)为44732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3.37%。
二、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131880户,集体户28991户,家庭户人口为346914人,集体户人口为10040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0267人,占53.71%;女性人口为207055人,占46.2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6.04。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74070人,占16.56%;15-59岁人口为334445人,占74.77%;60岁及以上人口为38807人,占8.6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030人,占5.60%。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64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622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040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978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六、平均受教育年限
全区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5年。
七、文盲人口
全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522人,文盲率1.01%。
八、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8704人,占82.4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78618人,占17.58%。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未细分至村级数据;待国家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公报村级数据。
2.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3.全区总人口是指吉阳区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我区的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员和现役军人。
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展时,吉阳区还未设立,故没有数据。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78195人,16-59岁人口为330320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全区总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