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
浮梁县统计局
浮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我县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3]为280376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县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03563人相比,减少23187人,下降7.64%。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4]79171户,集体户6975户,家庭户人口为239438人,集体户人口为4093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2人减少0.6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4991人,占51.71%;女性人口为135385人,占48.2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1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下降3.61。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49576人,占17.68%;15-59岁人口为186693人,占66.59%;60岁及以上人口为44107人,占15.7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0108人,占10.7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10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4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3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06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02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765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96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196人(以上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81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25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663人,文盲率[7]由3.27%下降为2.94%。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0-15岁人口为52323人,16-59岁人口为183946人。
[6]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7]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