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统计局
休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根据休宁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1]公布如下:
一、人口总量
全县常住人口[2]为21145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45059人相比,减少33603人,下降13.71%,年平均下降1.46%。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78974户,集体户1460户,家庭户人口为206000人,集体户人口545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 0.6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07076人,占 50.64%;女性人口为104380人,占49.3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25下降为102.58。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4]人口为30951人,占14.64%;15-59岁人口为123528人,占58.4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977人,占26.9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4274人,占20.9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6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0.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94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678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1549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177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489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40人上升为788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696人上升为1019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413人下降为3394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938人下降为3541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由7.64年提高至 8.29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042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下降8475人,文盲率[6]由7.71% 降低为4.93 %,下降2.78个百分点。
六、城乡[7]分布及流动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8754人,占 41.9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22702人,占58.0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17951人,乡村人口减少 51554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08个百分点。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5067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7267人,增幅278.03%。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全县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32758人,16-59岁人口为121721 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7]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