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8日)
临夏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临夏州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 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82 号)要求,临夏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和“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省级全面检查、严控成果质量,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模式组织实施,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 调查”、无人机、云计算等新技术,500多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查清了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标准时点的临夏州国土利用状况,形成了调查图斑48.96万个。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57027.39公顷(385.54万亩)。其中,水浇地38554.48公顷(57.83万亩),占15.00%;旱地218472.91公顷(327.71万亩),占85.00%。东乡县、临夏县、永靖县耕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州耕地的19.75%、15.6%、15.5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6765.34公顷(40.14万亩),占全州耕地的10.41%;位于2-6 度坡度(含 6 度)的耕地22842.47公顷(34.26万亩),占8.89 %;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9658.16公顷(119.49万亩),占3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1460.79公顷(152.19万亩),占39.4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300.63公顷(39.45万亩),占10.23%。
(二)种植园用地 13355.44公顷(20.03万亩)。其中,果园
4121.59公顷(6.18万亩),占30.86%;其他园地9233.85公顷(13.85万亩),占69.14%。积石山县、临夏县园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州园地的33.22%、32.08%。
(三)林地 98890.24 公顷(148.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3043.29公顷(64.56万亩),占43.53%;灌木林地28453.67公顷(42.68万亩),占28.77%;其他林地27393.28公顷(41.09万亩),占27.70%。临夏县、积石山县、和政县、康乐县林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州林地的24.15%、17.31%、16.19%、14.41%。
(四)草地232246.72公顷(348.37万亩)。其中,天然牧地27983.4公顷(41.98万亩),占12.05%;人工牧草地595.42公顷(0.89万亩),占0.26%;其他草地203667.90公顷(305.50万亩),占87.69%。草地主要分布在永靖县和东乡县,分别占全州草地的43.31%和27.64%。
(五)湿地4275.72 公顷(6.41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其中,灌丛沼泽9.72公顷(0.01 万亩),占0.23%;沼泽草地93.38公顷(0.14万亩),占2.18%;内陆滩涂4172.62公顷(6.26万亩),占97.59%。湿地主要分布在永靖县、东乡县,分别占全州湿地的25.72%、20.3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656.38公顷(71.48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072.55公顷(3.11万亩),占4.35%;建制镇用地4699.85公顷(7.05万亩),占9.86%;村庄用地38890.38 公顷(58.34万亩),占81.61%;采矿用地1498.29公顷(2.25万亩),占3.1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95.31 公顷(0.74 万亩),占1.04%。
(七)交通运输用地12730.23公顷(19.1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79.23公顷(0.12万亩),占0.62%;公路用地3961.33公顷(5.94万亩),占31.12%;农村道路8684.77公顷(13.03万亩),占68.22%;港口码头用地3.98公顷(0.01万亩),占0.03%;管道运输用地0.92公顷(0.0014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149.07公顷(25.7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4244.19公顷(6.37万亩),占24.75%;水库水面11241.85公顷(16.86万亩),占65.55%;坑塘水面649.51公顷(0.97万亩),占3.79%;沟渠482.87公顷(0.72万亩),占2.82%;水工建筑用地530.65公顷(0.80万亩),占3.09%。永靖县、东乡县水域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州水域的42.00%、28.9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反映了我州国土利用状况,也客观反映出临夏州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委州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