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确山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确山县自然资源局 确山县统计局
(2022年3月31日)
2018年12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历时3年,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确山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77661.10公顷(116.49万亩)。其中,水田2026.78公顷(3.04万亩),占 2.61 %;水浇地63.51公顷(0.09万亩),占 0.08 %;旱地75570.81公顷(113.36万亩),占 97.31 %。耕地主要分布在我县中东部地区:刘店、留庄、新安店、双河4个镇耕地比例较大。我县地处北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地带,耕地均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0222.80公顷(90.3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77.5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140.65公顷(19.71万亩),占16.91%;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4214.35公顷(6.32万亩),占5.4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2.83公顷(0.12万亩),占0.1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有0.47公顷(7.05亩)。
二、园地
园地1010.65公顷(1.52万亩)。其中,果园879.22公顷(1.32万亩),占 87.00 %;茶园5.29公顷(79.35亩),占 0.52%;其他园地126.14公顷(0.19万亩),占12.48 %。我县各镇办园地分布较为均匀。
三、林地
林地51693.73公顷(77.5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1843.87公顷(62.77万亩),占80.95%;竹林地40.62公顷(0.06万亩),占0.08 %;灌木林地146.49公顷(0.22万亩),占0.28 %;其他林地9662.75公顷(14.49万亩),占 18.69 %。其中任店、石滚河、竹沟、瓦岗4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共占全县林地的76.29 %。
四、草地
草地1137.97公顷(1.71万亩)。全为其他草地1137.97公顷(1.71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三里河、新安店、普会寺、竹沟、4个镇办事处,共占全县草地的62.95 %。
五、湿地
湿地28.21公顷(0.0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只有内陆滩涂一个二级地类。面积28.21公顷(0.04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078.23公顷(25.62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111.66公顷(3.17万亩),占 12.37%;村庄用地12463.81公顷(18.70万亩),占 72.98%;采矿用地1770..02公顷(2.66万亩),占10.36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32.74公顷(1.10万亩),占4.29 %。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4255.77公顷(6.3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62.25公顷(0.39万亩),占6.16%;公路用地1627.08公顷(2.44万亩),占38.23%;农村道路2152.38公顷(3.23万亩),占50.58%;机场用地199.02公顷(0.30万亩),占4.68%;管道运输用地15.04公顷(225.60亩),占0.3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901.75公顷(13.3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786.98公顷(4.18万亩),占31.31%;水库水面2083.20公顷(3.12万亩),占23.40%;坑塘水面2372.68公顷(3.56万亩),占26.66%;沟渠1613.44公顷(2.42万亩),占18.12%;水工建筑用地45.45公顷(0.07万亩),占0.51%。 双河、新安店、任店、瓦岗4 个镇水域面积较大,共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55.1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省、市政府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要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要统筹生态建设,继续优化用地布局;要加强节约集约和用途管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应用,为推进确山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