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2018年12月,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运用“互联网 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先后参与调查人员近千人,汇集了9.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93544.6公顷(1403169亩)。其中水浇地93537.06公顷(1403055.9亩),占比99.99%;水田7.05公顷(105.75亩),占比0.01%。全县耕地均位于2度以下坡度。
(二)种植园用地
种植园用地719.79公顷(10796.85亩)。其中果园685.46公顷(10281.9亩),占比95.23%;其他园地34.33公顷(514.95亩),占比4.77%。
(三)林地
林地3150.03公顷(47250.45亩)。其中乔木林地1456.11公顷(21841.65亩),占比46.23%;其他林地1693.68公顷(25405.2亩),占比53.77%。
(四)草地
草地26.92公顷(403.8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029.72公顷(300445.8亩)。其中建制镇2857.6公顷(42864亩),占比14.26%;村庄17133.37公顷(257000.55亩),占比85.54%;采矿用地1.14公顷(17.1亩),占比0.0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7.61公顷(564.15亩),占比0.18%。
(六)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852.78公顷(42791.7亩)。其中铁路用地111.9公顷(1678.5亩),占比3.92%;公路用1147.22公顷(17208.3亩),占比40.21%;农村道路 公顷1576.13(23641.95亩),占比55.25%;港口码头用地17.53公顷(262.95亩),占比0.62%。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449.16公顷(81737.4亩)。其中河流水面1195.8公顷(17937亩),占比21.94%;坑塘水面1755.53公顷(26332.95亩),占比32.21%;沟渠2001.75公顷(30026.25亩),占比36.74%;水工建筑496.08公顷(7441.2亩),占比9.10%。
(八)湿地
湿地0.25公顷(3.75亩)。全部为内陆滩涂。
“三调”是一次重大县情县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推进“三调”成果部门间共享和社会化服务,做好“三调”数据持续优化和及时更新,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
商水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组办公室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 商水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