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义务段 97% ≥98% 预期性

  16 高中段 73% ≥85% 预期性

  17 综合发展 区域教育信息化综合发展指数 83.7 90 预期性

  18 全市青少年儿童总体近视率 56.58% 51.58% 约束性

  19 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良率 50.1% 52% 预期性

  20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4.7 15 预期性

  21 社会公众教育工作满意度 78% >85%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党建引领凝心聚力

  党的领导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各方面各环节。着力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狠抓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创新党建特色,扎实推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1.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不断健全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党对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书记和校长要成为讲政治、懂管理的教育家,要尊重教师和专家们的意见,贯彻民主集中制,切忌一言堂;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追责制度。

  2.持续推进“三爱三立”思政教育。全面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要求,探索文化思政、课程思政、活动思政、行走思政、管理思政、协同思政、榜样思政、融媒思政的有机融合。研究探索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完善思政教育品牌建设考核机制,加强过程评价。与中国德育杂志合作举办“三爱三立”思政教育推广活动。

  3.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党的自身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优化设置,理顺关系,提升组织力,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做出彩。以“兰韵联动、红色育人”党建品牌为引领,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工程建设。完善“党建 立德树人”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大党建格局。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争创一批“清廉学校示范校”,不断改进学校的党风政风、教风学风,促进风清气正良好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的全面形成。

  (二)推进学前教育普惠提质

  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紧紧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深入推进市政府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以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为契机,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品质内涵发展,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公益普惠、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制订实施《兰溪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到2025年,公办园招生覆盖面达60%以上,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70%以上,普惠等级幼儿园覆盖面98%以上。探索将公办园中劳动合同制教师、保育员、保安、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1.开展幼儿园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学前教育补短提升普及普惠工程”、“农村幼儿园改造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建公办园、整顿低小散园、改造薄弱民办园、提升全市农村幼儿园等级与品质等举措,精准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提质工程,将优质资源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全面高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五同步”要求。在保证每个乡镇(街道)拥有一所公办中心园的基础上,谋划实施第二所公办中心园新建项目,提高公办园招生覆盖面。

  2.努力提升学前保教质量。一是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以农村幼儿园和城镇薄弱幼儿园课程实施能力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全市幼儿园课程改革全覆盖;推广“安吉游戏”的保教理念,探索丰富游戏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课程实施质量。二是在幼教共同体帮扶基础上,发挥公办园和优质民办园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三是优化品牌培育机制,吸引高效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国内知名幼教品牌,激发本土幼儿园自觉求新求变,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3.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教师培养机制,与浙师大幼教集团、丽水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等深化合作,培育本土高素质幼儿教师,充实学前专业老师队伍,确保兰溪学前教育质量。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机制,健全培训课程标准,分层分类全员培训。三是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持续释放发展活力。严把从业准入关口,专任教师持证率达100%,保育员持证率达到100%;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办园底线思维,深化落实园长负责制;强化绩效考核,通过一园一方案加强过程性评价,形成以制度管人的常态化管理机制。

  4.落实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实施上华街道公办幼儿园(行知幼儿园)、云山街道公办幼儿园(兰溪杭州锦绣育才幼儿园)、女埠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建项目,横溪镇公办中心园、赤溪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续建项目,青湖幼儿园扩建项目;推进黄店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兰江新城金角区公办配套幼儿园和乡镇(街道)第二所公办中心园等项目建设。

  5.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一是确保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到位。依法依规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实施偏远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争取公办园中非编教师待遇达到省定标准;民办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保证教师工资收入至少不低于上一年度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年收入;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二是制定并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力争逐年提高。三是努力确保市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不低于8%。

  (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学校、群体之间差距;进一步优化调整中小学布局,提供优质充足的教育资源,保证市域内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就近入学的需求。“十四五”期间,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标准化学校率达到100%,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100%,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到98%,近视率防控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健全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教师配置、学校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教育薄弱地区和学校的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互联网 义务教育”中小学结对帮扶工作,力争“十四五”末期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全覆盖。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引导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偏远薄弱学校下沉,畅通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共享渠道。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形成合作共享机制,拓展优质学校的办学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标准,实现经费投入标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师资配置标准化和教育信息标准化。对于学生数较少,且学生数有萎缩趋势的小学,在条件成熟时,以自然萎缩的方式予以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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