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福利慈善体系。以数字化建设为重点,延伸拓展福利慈善事业,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全力抓好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各项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儿童福利保障机制。打通村(社区)为儿童和家庭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建设,到2022年,建成区域型示范型“儿童之家”60个,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从管理、服务、队伍等方面严格规范“儿童之家”运营,切实发挥示范型儿童之家的关爱服务功能。到2022年,完成16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全覆盖。精准实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积极实施“添翼计划”“明天计划”。落实残疾职工集中就业扶持政策,促进更多残疾人集中就业。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1次,多渠道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30人。优化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区域布局,促进残疾人就业。

  4.精准实施移民后期帮扶。全面落实移民安置法规政策,提高移民后期扶持和项目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培育特色产业移民村,以产业扶持带动移民增收致富,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移民村,到2022年,新增创业致富类、民生福祉类项目30个左右,累计投入移民资金约3000万元。建设移民美丽家园,到2022年,新增基础设施项目20个左右,投入移民资金约1500万元。到2025年,全县移民安置村和库区村美丽家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创业致富项目40个、100万元以上产业基地30个,打造移民特色文化村10个,计划扶持移民资金6000万元。精准发放移民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直补资金及时发放到位,计划共安排直补资金6500万元。

  (二)促进养老服务优质多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打造“长三角幸福颐养标杆区”为目标,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强化失能失智照护,培训康养人才,实施智慧养老,推进康养试点,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奋力打造幸福颐养“重要窗口”的浙江典范。

  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文件。建立养老服务数字化平台,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确度,实现养老服务与殡葬、救助、保险、残联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跨行业联动监管,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服务价格等监管力度。完成福利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实现老年人家门口养老;养老机构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农村区域型养老服务中心达农村社区总数的30%。实现困难家庭失能、失智老人机构照护政策全覆盖,困难老人自理能力评估全覆盖。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和社会化运营照料中心运营管理,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深化养老服务市场放管服改革、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医养护融合发展、着力打造高质量养老人才队伍、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推进养老机构和照料中心与医疗机构合作,实现医养结合、医养合作率100%。所有养老机构建立康复室,项目制培训康复护理员500人,培训家庭护理员5000人。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万名老年人配有认知障碍床位达到22张。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30人,高级、技师级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18%。

  3.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新一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县级养老服务综合体1家,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左右,建设集居家养老、机构养老、智慧养老、医养结合为一体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完成浙北医疗康复中心建设。完成公建民营后的洪桥镇、泗安镇、和平镇、虹星桥镇、林城镇、画溪街道社会福利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省定康养联合体总数达到10个。所有养老机构实现智慧化管理、设有社会工作站,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达到26人。

  4.推进长三角养老一体化。依托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强养老区域性合作,组织我县养老人才到发达地区考察培训,加强长三角区域养老机构和行业交流,吸引上海、杭州等发达地区知名养老品牌进驻长兴,提升管理运营和服务水平。开展长三角幸福颐养标杆区创建。

  (三)激发基层和谐共治活力。以构建“大治理”体系为目标,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深化“五社联动”,以社会工作站、幸福邻里中心实体化运作为重点,有效整合养老、儿童等基层资源,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着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共同推进的民政服务新格局。

  1.深化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围绕“幸福邻里”“红色邻里”等主题,加快打造一批社区居民身边的,具有长兴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邻里会客厅”。提升改造社区服务设施,到2022年,新建或购置不少于5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新建或改建不少于15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用房。统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幸福邻里中心、文明实践中心等阵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入驻。每年新建8家幸福邻里中心,实施星级评定和标准化运行,实现乡镇(街道)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新建或改造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设施20家;新建幸福邻里中心30家,积极发挥幸福邻里中心平台整合作用。完成新一轮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巩固基层“七多”问题清理整顿成效。完善基层民主协商,修订城乡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完善城乡社区建设政策措施,加强对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

  2.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继续发挥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引领作用,加大枢纽型、支持型、公益型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力度。深化多部门联动的公益创投机制,培育、扶持、发展一批优秀社会组织和优质品牌项目。实现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双提升,到2025年,平均每个城乡社区拥有的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分别达到25家和12家;每年培育3家品牌组织和3名领军人才;每年打造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品牌项目不少于1个。强化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以公益创投等机制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和共同富裕。严格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落实年检、信用管理等监管措施;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等建设;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加品牌认定。

  3.实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动行动。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选拔培养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加强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建设,2021年,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到2022年,“南太湖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达到50人以上;到2025年,持证社工达到3000人、社工机构达到50家;组织好每年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作用;开展社会组织携手志愿服务组织“双百联动”活动;规范志愿者记录和信用管理。加强社工人才培训,提升能力水平;会同文明办、团县委做好志愿服务工作。

  (四)强化公共服务智能便捷。全面推进民政多领域数字化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 服务”作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搭建新平台,做到“为民”精准度越来越高,“爱民”颗粒度越来越细,不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区划地名等公共服务领域更好地服务群众,让越来越多的群众共享“数字红利”。

  1.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通过v字模型持续迭代,将“业务协同模型”和“数据共享模型”的方法贯穿到民政数字化改革的各领域、各方面、全过程。v字下行阶段,全面梳理民政核心业务,从治理与服务两个维度赋予定义,形成业务事项清单,从宏观到微观,实现核心业务数字化。v字上行阶段,以“一件事”视角,再造业务流程,建立新的系统集成业务,打造一批多跨综合应用,形成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推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政务服务2.0平台应用。113个已接入政务服务2.0的事项,全部通过2.0平台收件,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稳妥推进下沉和赋权下放乡镇(街道、园区)事项,做到“事项、人员、授权”三到位。立足县情实际,围绕社会救助、水库移民、养老服务、社区治理、殡葬改革、慈善福利等民政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着力构建集成协同、智能精准的数字民政体系。在殡葬改革领域,打造“惠民、绿色、智慧、文明、法治”的数字殡葬,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殡仪服务,形成全流程、网络化殡葬监管体系。推广网上祭祀平台,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在社区治理方面,打造体现长兴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邻里会客厅”,以资源整合、和睦共治、智慧共享为基本内涵,实现社区治理数字化、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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