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的统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持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统筹协调各类城乡建设领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优化协调象山县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等工作小组职责,形成助推城乡建设发展的合力。加强城乡建设领域调查研究,制定完善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水平。

  (二)完善体制机制

  切实根据全面深化改革以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深入推进城乡建设事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1.谋划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改革。科学确定投资项目建设时序,保障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推进各地投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鼓励合规的社会资金参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

  2.深化城乡建设事业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模式,持续优事项、优流程、优服务、优监管,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迭代升级,依托“浙里办”、“浙政钉”app,全面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深化运用“互联网 政务服务”,着力打造住建领域数字化审批服务转型。探索县、镇乡(街道)两级联动、两级通办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研究实施住建行政审批权限向基层下放。

  3.提升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行政执法水平。整合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职能,减少和优化行政执法队伍,相对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建设、使用统一行政执法数字化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集成执法业务,优化执法流程,强化执法监督。

  4.强化工作机制。对于重点区块、重点项目按照“指挥部 专班 小分队”形式进行集中攻坚。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挂图作战,开展项目清单化推进,有效研究“断头路”、“留地征迁”等重大历史遗留问题,争取研究一个、攻坚一个、突破一个。

  (三)强化要素保障

  1.强化土地保障。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发挥国土空间资源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以规划拓空间、以规划引集聚。加强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重点跟踪项目进行定期检查,督促企业加快建设进度,加强片区发展活力。

  2.强化资金保障。积极把握国家在新型城镇化推进中加大专项债券发行力度的契机,加大项目包装和储备力度,最大限度对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主动有效地去争取国家专项债券额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有效对接政策性融资机构,利用发债、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城市建设融资格局。坚持“眼睛向内”,发挥规划谋划作用,加大政府对各类资源的统筹力度,倒逼资源开发增值,彻底解决“资源碎片化、利用低效化”问题。推行“xod ppp”开发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块建设,促进区域快速增值。

  3.强化人才保障。通过专业人才培训,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促进各类人才的成长进步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各类城乡建设事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加强建设行业现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鉴定工作,完善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机构。

  4.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城市经营体制机制,推进城市规划融合、资源整合、产业联合、功能契合,实现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城市生态、城市人文协同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等各种政策支持,完善村级留地、资源开发等政策措施,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谋深谋实,优化健全相关政策,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四)健全项目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提升招标效率,有效避免串标围标等突出问题。加强中介服务监管,明确责任部门,完成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预选库招投标。加强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施工行为。严格执行工程法定建设程序,加强对建筑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推进全县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化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降低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附件: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表

  (报批稿)

  附件: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表(报批稿)

  类别 序号 项目任务 主要内容 总投资

  (万元) 年度目标 备注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一、中心城区能级提升工程 (一)城市有机更新 280562

  1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并发布《象山县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原则上将2000年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分类实施改造,2021-2025年共改造44个小区,总建筑面积约163.9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2388户。 26562 对丹西蓬莱小区实施改造。完成规划研究,编制实施意见 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 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 完成16个老旧小区改造 完成8个老旧小区改造 完成5个老旧小区改造

  2 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9]52号)文件要求,按拆除重建、拆整结合、综合整治等分类按计划推进改造。 44000 1、实施拆除重建:庄穆境村;

  2、综合整治:东环村(邱家、河西)、岙里村、梅溪村、白鹤社区(南仓、潘家桥)、仇家山、董何碶村(山头董、何家、胡家碶) 实施综合整治:河东村、赤坎村、下余村等9个村 实施综合整治:中家河、袁家等10个村 按滚动计划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按滚动计划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 基本完成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任务,把城中村打造成为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

  3 棚改征迁项目 后续棚改区域范围:西澄河路以西、后堂街以北、北山路以东。涉及土地面积3.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3万平方米,总户数460户;城西路以东、建设路以北、营门路以西、西街以南。涉及土地面积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总户数940户。 210000 开展征迁前期工作 深化前期工作 按滚动计划推进棚改征求工作 按滚动计划推进棚改征求工作 按滚动计划推进棚改征求工作 按滚动计划推进棚改征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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