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明确办学定位。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依法办学,积极引导民办学校服务社会需求,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督促指导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办学规模招收学生,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依法落实社会对学校办学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健全资产管理。督促民办学校明确产权关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依法落实民办学校举办者筹措办学经费的法律责任,定期清查并公布资产,规范民办学校投融资路径,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挪用、抽逃学校资产。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第三方审计制度,督促指导民办学校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民办教育督导,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规范有序的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探索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不再受理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申请。
8.推动特殊教育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着力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程度。完善教育体系。建立以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中心,以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支持偏远山区、农村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确保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98%。逐步提高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支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职业教育班。提高保障水平。巩固深化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成果,深入推进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持续改善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齐配好适合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健全特殊教育课程体系。强化部门合作。探索建立卫健、残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医教结合体系,强化专业人员配备和合作,采用教育、医疗、康复等综合方式,根据残疾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对残疾学生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补偿身心缺陷,挖掘学生潜能,使每一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得到康复并全面发展。
9.持之以恒推进教育公平。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黄山百姓,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随迁子女政策。加快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儿童“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落实就地参加中、高考和“籍随人走”政策。持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落实好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保障教育机会均等。健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机制,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政策,切实发挥全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作用,加强报名信息校验审核,严禁择校、借读等违规行为。坚持“阳光分班”,推广市直初中统一电脑均衡分班模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合理均衡配备师资。继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摇号入学,对民办普通高中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推动乡村教育振兴。贯彻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严格落实从学前到高中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持续做好相对贫困学生多层次资助工作,确保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率达100%。继续开展驻黄火箭军“1 1”结对助学活动。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推进乡镇公办幼儿园、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提高“县中”办学水平。推动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加强涉农职业教育,加快乡村振兴紧缺人才培养。
(三)坚持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双减”工作要求,规范义务教育课程、作业和考试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坚决纠正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科学合理确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和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合理安排高中作业时间,探索有效性作业布置。不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2.引导学生健康生活。继续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教室光环境达标、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家校联动等6大工程,扎实做好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指导徽州区全面推进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试点区建设,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工作,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确保测试率达100%,合格率达96%以上,力争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优秀率逐年上升。
3.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认真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安排学生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将徽文化、非遗教育等综合实践活动纳入课后服务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兴趣需求。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
4.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完成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由营利性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工作,规范预收费管理,会同银保监部门和银行采取预收费银行托管、设立风险保证金的形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着力解决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利益以及“退费难”等问题。严查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以及超前超标培训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机械训练、强化应试等不良培训行为。
(四)坚持智慧发展,推进“互联网 教育”融合创新。
1.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按照“重点农村,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在全市中小学建设智慧学校,在全市中职学校建设智慧校园。利用大数据优势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引导校园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投入1.55亿元实施“智慧学校达标工程”、“因材施教提升工程”和“建设成效保障工程”三大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市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 教育”大平台,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基本建成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优质数字资源体系。
2.创新信息时代教育治理新模式。强化“三通两平台”应用,用好优质数字资源,落实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实现数字资源、优秀教师、教育数据以及信息的安全有效共享。建设管理决策、监测评价等各类教育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平台。建好用好中小学师德师风评价系统,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中小学综合评价系统,科学引导学校内涵发展。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工程。
3.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从融合应用迈向创新发展,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智能化服务的典型路径。安排名师录制高质量的示范精品课程,利用智慧教育系统开展在线授课,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进智慧教学智能终端及配套系统配备,推动智能教育教学设备普及应用。深入推进全市教育大数据应用,依托全市学生学业评价系统,常态化生成、分析学生学习情况,运用全市新高考管理应用系统,加强学生发展指导,为学生提供切实可行、符合个性发展的生涯规划,适时建设个性化学习系统,为学生学习提供科学指引,形成三套系统应用合力,帮助每一名高中生在新高考中选择最优学科组合。
(五)坚持底线思维,切实维护校园稳定师生安全。
1.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教育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保障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成果,全面提升全市学校“三防”建设水平。着力强化学校安全防范基础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校舍安全、校园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及学生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教育演练,不断提高学校、师生防灾避险能力,建设市级校园安全平台,开展新一轮市级“平安校园”创建。根据季节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防护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重点强化校园欺凌、危险化学品、暴力恐怖、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治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率、专职保安配备率、“护学岗”设置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及教育部门联网率均达100%。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互联网 视频厨房”全覆盖,增加学校食堂a级评级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