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

  (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5%。(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进出口总额增长12%。(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2023年五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融入发展布局,在对接“三大战略”上合力攻坚。

  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

  1.积极融入省“51020”“三高地、两基地”现代产业体系和咸宁“334”产业集群,深入开展武汉东湖高新区“入园扫楼”招商行动,推动医药卫材、农产品加工、大健康等产业有效承接配套。(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围绕崇阳生态优势,结合“养在咸宁”工程,挖掘金沙片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康养资源,吸引武汉及“三北地区”老人来崇养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积极谋划推进通修高速、崇嘉高速和武咸城际铁路南延等重大交通项目,打造武汉周边一小时通勤圈和一日生活圈。(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

  4.支持武汉高校在我县建设特色示范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5.积极融入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崇阳分园),打造科创“飞地”。(牵头单位:县城发集团;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6.加强与通城、通山等兄弟县市在共建园区、旅游互惠等方面的竞合发展,实现各扬所长、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县文旅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全面对接国内大循环。

  7.抢抓中央投资政策机遇,聚焦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等领域,确保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8.抢抓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建设机遇,深度对接沿海产业转移,大力实施“总部计划”“回归工程”,确保引进省外资金80亿元。(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9.加快县域商贸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点,推进亿农鄂南农批大市场、湖北崇盈物流园等项目落地建设,巩固提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管理中心、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坚持品牌战略,优化认证奖励政策,力争在著名商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方面有新突破。(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积极开拓国际大市场。

  11.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搭好“中欧班列”便车,大力推动崇阳特色名优产品走出国门。(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完善外贸进出口奖励细则,支持稳健、中健、康恩萃等外贸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更加积极地融入全球产业链,拓展更多海外市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经济开发区)

  13.用好中小企业国际开拓资金,支持企业参与广交会、华交会、进博会等重点展会,鼓励县内企业赴东南亚、西欧、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合作洽谈,确保全年“走出去”企业达到13家,参展商品达到150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以钒产业研究院为平台,突出崇阳技术优势,延伸钒产业出口链条。力争全县出口企业达到26家,实现出口创汇1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科经局、县经济开发区)

  (二)实施强县工程,在完善“三个体系”上合力攻坚。

  完善以县城为核心的服务体系。

  15.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加强县城供水、供气、排水、电力、通讯等市政建设维护,推进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城北雨污分流(一期)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明春供水公司、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网络公司)

  16.加快城西客运总站、新建路西延伸(二期)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程,加快城市智慧停车工程,建设2000个智慧停车泊位。(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城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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